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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331024ZF010000/2018-10824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日期 2018-04-28 发布机构 仙居县人民政府
组配分类 规范性文件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JXJD01-2018-0003
有效性 废止 文号 仙政办发〔2018〕30号

关于印发《仙居县医化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达标整治与减排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4-28 访问次数: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仙居县医化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达标整治与减排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仙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428


为切实改善我县环境空气质量,进一步推进VOCs重点区域和重点行业污染整治,促进医化企业生产装备、工艺和污染治理技术全面提升,实现达标排放,根据《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015-2016)、《台州市VOCs重点区域和重点行业污染整治实施方案》(台五气办〔20163号)及《台州市医药、化工行业VOCs总量减排实施方案》(台环保〔201612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整治目标

(一)总体目标

按照“生产控制自动化、工艺流程密闭化、物料输送管道化、溶剂储存储罐化、厂区布局功能化、车间设计系统化、厂房设施一体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提升企业生产装备水平,改进生产工艺,消除无组织废气排放;进一步完善有机挥发性溶剂回收系统、末端废气处理系统,加强特殊污染因子预处理;进一步建立健全企业环保长效管理机制。

(二)具体目标

1.2018930日前,全县化学合成类制药企业按照《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015-2016)标准达标排放,医化企业周边环境空气达到功能区要求;

2.企业按照达标整治与减排要求开展整治,2018年底前完成搬迁或关停的企业,原厂区按要求做好应急管理措施,搬迁后按新的要求开展整治;

3.2020年底前,继续深化废气减排措施,废气无组织基本实现零排放,VOCs排放量比2015年减少50%以上,排气总量比2015年减少25%以上,大气环境质量达到功能区要求,实现医化行业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二、整治对象

全县医化企业。

三、工作安排

(一)调查发动阶段

全面开展排查工作,对标列出问题清单,提出整改思路,编制“一厂一策”达标整治方案,制订企业整治工作计划;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区域整治工作方案,召开动员会。

(二)方案编制阶段

企业根据整治方案要求编制《“十三五”VOCs总量减排实施方案》,20185月底前报县环保局备案。

(三)组织实施阶段

企业按照《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015-2016)、“一厂一策”达标整治方案以及《“十三五”VOCs总量减排实施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并按时保质完成整治任务;企业每半个月向仙居县医化行业大气污染物达标整治与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实施进度,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监督检查,督促整治进度。

(四)评估备案阶段

企业按照《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015-2016)有关要求,委托有资质单位开展监测,编制整治技术评估报告,完成信息公开,并按照备案表要求(见附件2)报县环保局完成备案(2018930日前);鼓励企业通过兼并重组等方式,不断推动优势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逾期不开展整治的企业,将依法予以停产并报请县政府关停。

整治期间,企业须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日常管理,确保产排污环节管理到位、安全防范到位、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达标运行,必要时严格实施“限产降污”,确保区域环境质量安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仙居县医化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达标整治与减排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具体名单见附件1);建立健全县领导、部门、乡镇(街道)领导联系包干制度,做好“一对一”精准帮助、指导,确保企业整治落到实处。

(二)明确工作职责

县发改局:负责落实企业涉及基本建设项目投资有关事项。

县经信局:负责落实企业涉及技改项目投资等有关事项;负责落后产能、工艺、设备的淘汰;督促和组织实施行业结构调整、企业技术改造和转型提升。

县财政局:制订达标整治补助政策,落实补助资金。

县环保局:牵头整治工作,监督管理达标整治工作实施推进;加强对企业日常环境监管,监督企业完善污染防治设施建设,严肃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做好企业达标整治相关资料备案工作。

县安监局:监督企业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负责达标整治过程中涉及安全生产有关事项。

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监督辖区内企业达标整治进度。

福应街道:负责监督辖区内企业达标整治进度。

南峰街道:负责监督辖区内企业达标整治进度。

(三)加大推进力度

医化企业要将此次整治作为事关企业发展的第一要务来抓,确保人、财、物及时到位,按时保质完成各项整治工作;各职能部门、相关街道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主动做好服务指导,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对整治推进不力、整治进度滞后的企业,依法依规从严查处。

(四)加强信息公开

企业应明确主体责任,完善信息公开制度,主动向社会公开大气污染物达标整治与减排工作完成情况,接收社会监督。

(五)完善激励机制

结合台州市“减排论英雄”奖励机制,对考核结果列入A类及以上的企业,给予一定的排污总量奖励和审批项目绿色通道;对整治成效显著并能达到新标准要求的企业,县财政予以安排适当的治理补助。

附件:1.仙居县医化行业大气污染物达标整治与减排工作领导小组

仙居县医化行业大气污染物达标整治与减排备案表

 

 

附件1

仙居县医化行业大气污染物达标

整治与减排工作领导小组

 

为切实做好我县医化行业大气污染物达标整治与减排工作,加快推进我县VOCs重点区域和重点行业污染整治,经研究决定,成立仙居县医化行业大气污染物达标整治与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公布如下:

  长:王勇军   

副组长:胡亚军  县府办

        徐荣伟  县环保局

  员:郑福华  县发改局

        王德刚  县经信局

        姚文浩  县财政局

        泮怀宇  县安监局

        应再琪  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郭紫程  福应街道办事处

        何定宇  南峰街道办事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徐荣伟(县环保局)兼任办公室主任,蒋明宝(县环保局)任办公室副主任。

 

 

 

附件2

仙居县医化行业大气污染物达标整治与减排备案表

企业名称

(盖章)

企业地址


企业法人


电话


联系人


电话


信息公开网址


企业基本情况

(简要描述企业生产情况、VOCs污染情况等)

企业大气污染物达标整治与

减排概况

(简要描述企业污染治理概况,包括环保原料替代、工艺装备提升、废气收集系统完善、废气治理设施投运等工作的开展情况及治理效果)

备案资料清单

1.企业VOCs治理达标承诺书;

2.“一厂一策”整治方案、十三五VOCs总量减排实施方案及相关设计资料(附整治前后照片);

3.整治技术评估报告(含监测报告)。

填表人:       申请时间:         



信息来源: 仙居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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