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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居县神仙居景区3个停车场招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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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居县神仙居景区3个停车场招租 招 租公 告 仙国资租[2018]1号 为规范资产管理,增加经济效益,我单位经集体研究决定对本公司停车场使用权进行公开招租,具体情况如下: 一、 标的物位置:(具体以现场实际为准) 1. 神仙居游客中心停车场,位于白塔镇高迁村,在诸永高速神仙居出口西南方向100米处, 可供停车位1200个左右。 2. 景区北入口停车场,位于神仙居景区北入口,在呈桥村山林租凭范围内,可供停车位300个左右。 3. 神仙居景区南入口停车场,位于神仙居景区南入口,在淡竹乡下陈朱村山林租凭范围内,可供停车位100个左右。 二、租赁期限为:1年。 三、停车场出租最低限价为:人民币69.5200万元/年(承租人在签订合同时按其报价一次性支付租金)。 四、对承租人的要求 1.意向承租人应在停车场出租竞价截止时间前到现场查看租赁停车场,自行了解相关政策及规定,自行承担因政策变化带来的一切后果及责任,相关质疑须在停车场出租竞价截止时间前提出。凡参加竞价者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了租赁停车场范围、面积并认可租赁停车场现状及租赁要求,招租人无义务承担任何责任。 2. 停车场只经营停车收费,不准经营其他任何项目。神仙居山庄停车场不在承租人承包范围内,其任何经营方式承租人不得干涉,承租人停车场应保证山庄车辆通行,不得以任何理由对进入山庄的车辆进行干涉。神仙居游客中心和神仙居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外围停车场为公交车周转站和内部职工停车场,不在承租人承包范围内,承租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对进入游客中心和神仙居旅游度假区管委会的车辆进行干涉。同时承租人不得干涉景区和公交公司经常性的车辆调度和客流分流,以确保神仙居景区有序安全运行。 因规划发展需要,招租人在确保承租人1600个停车位的基础上,招租人有权置换停车场,承租人不得有异议。 3. 停车场范围的绿化,承租人不得随意砍伐,否则承租人赔偿损失的同时,景区有权单方收回经营权。停车场严禁使用明火。三个停车场内的绿化修剪和公共秩序由承租人维护管理(如车辆乱停、车辆刮擦、物品乱放、小商贩摊点移除等)。 4.本期停车场承包期间,招租人将根据景区实际功能需要,对招租范围内的停车场进行提升改造。若改造工程开工,承租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碍施工或给招租人造成任何负面影响,否则承租人赔偿损失的同时,招租人有权单方收回经营权。 五、对意向承租人资格的要求 1.在中国境内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须包含有物业管理相关内容;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租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竞价者无需报名,请于2018年 4 月 3 日 9 时00分前,从仙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zjxj.gov.cn上本公告附件中自行下载招租文件。 2.招租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在竞价文件递交的同时交纳。 3.在竞价截止日期前,招租人可能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租文件,竞价人应关注仙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zjxj.gov.cn上的有关本项目招租文件修改的信息。 七、竞价文件的递交 竞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 4 月 3 日 9 时00分,地点为 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仙居县城关庆丰街175号三楼)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价文件,招租人不予受理。 八、联系方式 招租人:浙江神仙居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招租代理机构: 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仙居县环北东路259号4楼 地 址: 仙居县庆丰街175号三楼 邮 编: 317300 邮 编: 317300 联系人: 冯淑燕 联系人: 吴丹红 电话/传真:0576-87018182 电话/传真: 0576-87728818 特别说明:《仙居新闻》刊登的公告内容与仙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公告不一致的,以仙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公告内容为准。
2018年03月26日 附件:20180326163401327仙居县神仙居景区3个停车场招租招标文件.doc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