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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居县纪委通报3起违反殡葬管理规定问题

发布日期:2018-12-04 来源:仙居县 访问次数:


为扎实推进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严明纪律要求,强化警示教育,现将今年以来查处的3起违反殡葬管理规定问题通报如下:

一、下各镇虎坦村原党支部书记张永利违反殡葬管理规定问题

2012年3月,张永利一家在虎坦村坦头为亡故的父亲建造大坟,占地面积26.4平方米,违反了《浙江省殡葬管理条例》及《仙居县殡葬管理集中整治实施方案》相关规定。2018年6月16日,张永利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下各镇后冯村党支部委员、村监会主任张月苏违反殡葬管理规定问题

2017年3月,张月苏一家在后冯村东溪为婆婆建造大坟,占地面积35平方米,违反了《浙江省殡葬管理条例》及《仙居县殡葬管理集中整治实施方案》相关规定。2018年6月16日,张月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南峰街道赵岙村党支部党员李桂仙违反殡葬管理规定问题

2018年2月,李桂仙公公亡故后,李桂仙同其丈夫商量,在其婆婆的坟墓上进行扩建,将其公公、婆婆合葬一处。扩建后,墓区总面积为15.75平方米,其中墓穴坟面积4.95平方米,违反了《浙江省殡葬管理条例》及《仙居县殡葬管理集中整治实施方案》相关规定。2018年7月16日,李桂仙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省委第七巡视组对仙居开展第二轮巡视后,再次反馈了殡葬管理问题,明确指出2015年巡视反馈的“部分群众、少数党员干部存在超标准建大坟现象”整改仍不到位。这说明部分乡镇街道、相关部门在工作中,政治意识、大局意识不强,对落实巡视整改任务重视不够、措施不实、推动不力,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待巡视整改工作。

巡视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巡视发现问题的目的是解决问题,发现问题不解决,比不巡视的效果还坏。全县各单位要把殡葬领域问题整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按省委巡视殡葬领域问题整改工作部署会要求,立即部署开展违规建坟情况自查自纠工作,并按时间节点要求,彻底做好违规建大坟问题的整改工作。全县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加强对亲属、朋友和周围群众的教育引导,及时劝阻不良治丧行为,自觉抵制陈规陋俗和封建迷信活动,倡导文明新风。各级领导干部要加强对直系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丧事活动的约束,积极做好思想疏导工作,对不良倾向和苗头性问题,做到早提醒、早制止、早纠正,决不允许对违法违规殡葬行为听之任之甚至包庇纵容。

全县纪检监察系统要充分发挥监督作用,进一步督促相关单位、各村居党组织抓好殡葬领域问题的自查自纠和整改落实。要严肃执纪问责,对发现的党员干部违规建坟问题线索,第一时间进行调查处置,从严从快处理。对领导干部违规建大坟的,一律顶格处理。坚持“一案双查”,对在党员干部违规建坟自查等工作中出现瞒报、虚报、漏报等行为的,既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要追究相关人员履职不力的责任,还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对违反殡葬管理规定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形成有力震慑,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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