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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仙居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机器人设备采购单一来源采购的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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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人名称:仙居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二.单一来源编号:JJTZ(仙)2017-25 三.采购项目名称:仙居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机器人设备采购 四.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五.采购项目概况:
(除备注外其他为必填项) 六.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七.申请理由: 标项一:“FLL机器人工程挑战赛”指定器材-EV3 9898比赛套件是由该项目比赛的唯一器材供应商北京西觅亚科技有限公司提供;“VEX机器人工程挑战赛” 指定器材-02-301-1是由该项目比赛的唯一器材供应商东莞市博思电子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提供;“WER工程创新赛”指定器材C201是由该项目比赛的唯一器材供应商上海未来伙伴机器人有限公司提供;第三届浙江省中学生机器人足球竞赛技术指定器材ES-NAC1是由该项目比赛的唯一器材供应商苏州南江乐博机器人有限公司提供;而台州乐乐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为以上四家指定供应商的代理商。为了便于学生教学操作和参加比赛参赛及训练要求,故特申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拟定向台州乐乐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进行采购。 标项二: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设定了“机器人技术应用”赛项,该项目采用的是工业机器人CHL-DS-01-A型工业机器人和配套软件,为了便于学生教学操作和参加比赛参赛及训练要求,提高参赛成效,故特申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拟定向杭州志杭科技有限公司进行采购。 八.拟定供应商: 标项一: 1、拟定供应商名称: 台州乐乐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 2、拟定供应商地址: 仙居县福应街道东方华庭27幢1单元102室 标项二: 1、拟定供应商名称: 杭州志杭科技有限公司 2、拟定供应商地址: 拱墅区兴学弄1号3幢综合楼西侧3层322室 九.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专业人员对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标项一: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的规定,认为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拟定台州乐乐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进行采购。 标项二: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的规定,认为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拟定杭州志杭科技有限公司进行采购。 论证意见附件:专家论证意见表 十.其它事项: 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仙居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联系人:李武权 联系电话:13706544219 传真: 地址: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仙居县财政局 联系人:张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6-87720209 传真:0576-87720209 地址:仙居县南峰街道环城南路财政大楼 附件:20170921180450984论证意见表(机器人).pdf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