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居县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改革创新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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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全面深化改革精神,深入实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积极对接台州市建设浙江省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改革创新试验区,努力探索更高效、更便捷、可持续、可复制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产品和服务方式,全力支持小微企业良性发展,根据《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浙江省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改革创新试验区实施方案的通知》(台政办发〔2013〕145号)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经过3-5年的努力,力争全县存贷款总量比2013年翻一番,存贷比超过全市平均水平,确保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水平、增量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通过对接试验区建设,健全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组织机构、政策支持和保障机制,发展普惠金融,创新服务方式,延伸服务广度、深度,降低融资成本,优化金融环境,大幅提高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覆盖率、满意率和满足率,使我县小微金融服务走在全市前列。 二、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完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组织机构 1.支持地方小法人金融机构做大做强。加快仙居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股改步伐,力争2014年启动改制设立农村商业银行相关工作。稳步推进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促进小额贷款公司扩面提质。力争2014年设立1家村镇银行。 2.积极发展小微金融服务专营机构。推进国有和股份制银行设立小微企业信贷专营机构,并积极争取成为各系统内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创新试点行,推动台州银行、泰隆商业银行、民泰商业银行向小微企业或产业集群集中区域延伸设立小微专营支行,争取到2015年小微专营机构超8家。争取再引进1-2家外地银行在仙居设立分支机构。探索建立地方准金融组织和新型融资中介,支持以私募等方式建设小微企业创业基地或公共设施项目,探索引进设立新型民间融资中介机构,促进融资服务项目创新,助力小微企业发展。 (二)进一步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与产品创新 3.注重源头、产品、还贷流程创新。利用当前小微企业金融债对应贷款规模单列和信贷资产证券化常态化的契机,积极争取上级行支持,扩大信贷资金来源。继续推动“丰收小额贷款卡”等小微金融产品的推广和应用,进一步深化对股份制合作农场、家庭农场和农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产业化经营主体的金融服务,支持开发“淘商通”等符合本地产业特点的创新产品。积极开展股权、知识产权、订单仓单、林权等抵质押贷款和仓储业务,力争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权和农房抵质押贷款方面有新突破。积极探索“绿色节能信贷、小微企业基金池贷款”等新型贷款模式的创新,加大对初创期和成长期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和保障。发展产业链、供应链融资,加大对产业集群的信贷支持。试行年审制等创新还款方式,实现还款与续贷“无缝对接”。加强银企对接,继续开通中小微企业“融资直通车”,探索建立企业融资需求信息库。 4.促进金融、科技、产业融合发展。设立科技金融风险池专项补助资金,积极探索科技贷款、风险池贷款等创新产品,加大对科技型、创新型、创业型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继续推进和完善刷卡无障碍一条街、网上应用和手机支付服务功能建设,增加金融服务产品使用的覆盖面和便利性。 (三)进一步强化对小微企业的信息服务和增信服务 5.建立仙居县征信服务中心。在全市建立信用信息统一平台的基础上,仙居作为县一级层面率先接入平台,整合金融、司法、市场监督管理、税务、电力及社保等公共服务部门信息,构建企业、个人信息全覆盖的信用体系,推进信用仙居建设。大力推进中小企业、农村两大信用体系建设。紧抓全省实施小微企业信用评级“三年三万家”推进计划的机遇,争取3年完成150家以上小微企业信用评级工作,并将评级信息导入信用信息统一平台,促进评级结果应用。探索开展优质小微企业专项信用贷款,加强小微企业对信用的高等级、易融资、低成本认识,增强信用意识。同时,继续开展“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评定工作。以深入实施仙居县“农信通”工程为主要载体,深化“金融支持三农”普惠工程三年行动计划。充分利用助农取款服务点等设施,推动服务重心下沉。全面开展信用知识宣传,加强基础金融建设,并结合“慈孝仙居”创建活动,大力发展普惠金融。 6.创新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方式。促进担保机构规范发展,推动担保公司和保险公司参与企业融资,缓解企业担保难问题。分类处置涉困企业,依法帮扶有市场有潜力的暂时困难企业渡过难关,支持企业兼并重组和重整,引导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企业通过破产清算等方式退出市场。进一步理顺抵、质押登记管理职责,支持小额贷款公司、银行开展二次抵押贷款业务。加快处置企业“两证”等历史遗留问题,提高小微企业融资能力。充分发挥保险保障作用,继续推进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试点,推动开展贷款履约保证保险、小额贷款综合保险等银保合作业务,积极开展保单质押贷款服务,应用适合小微企业的创新保险产品,积极推进出口信用保险和国内贸易信用保险,有效增强小微企业抵御风险的能力。 (四)进一步拓宽小微企业融资渠道 7.推动有潜力的小微企业参与直接融资。抓住当前做强主板市场、强化创业板、扩大新三板、发展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以及创新丰富直接融资金融工具的机遇,以“上市发行一批、场外挂牌一批、改制培育一批、重点储备一批”为目标,研究制定鼓励直接融资政策。加强资本市场业务宣传培训,争取每年1至2家企业进行股改,促进小微企业上柜、上市,推动企业积极利用债券市场融资,两年内实现小微企业直接融资零的突破。 8.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实业和金融领域。按照“积极探索、谨慎试点、管控风险”的要求,根据浙江省民间融资管理试点的相关政策,学习先进经验,积极培育专业化的民间资本管理机构,形成实业发展与民间资本的良性循环,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推进民间融资规范化、阳光化。探索建立政府引导基金,发挥基金的杠杆效应撬动PE、VC资金投资各类成长型、科技型、创新型小微企业。支持民间资本参与农信联社改制工作,鼓励民间资本通过股权、债权等方式有序进入小微金融领域,发起或参与设立小额贷款公司、民营银行、融资租赁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典当等金融服务组织机构。 (五)进一步优化金融生态环境 9.对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予以政策倾斜。认真贯彻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出台的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强对小微企业贷款和融资性担保机构的风险补偿,健全小额贷款保证保险风险补偿政策,积极鼓励小额贷款公司健康有序发展,进一步完善县级财政资金的引导激励机制。每月统计县内各银行新增工业性贷款、新增小微企业贷款,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确保实现“两个不低于”目标。开展各种形式的金融知识普及和培训,继续支持各金融机构加大对职业培训的投入力度。参与“海峡两岸小微金融发展论坛”,帮助小微企业学习先进经验、加强资本运作。 10.全力维护良好的地方金融生态环境。继续在全县银行系统集中开展行风督评等活动,落实“七不准”、“四公开”等政策措施,加强行业自律,规范服务收费,强化对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职业操守监督。对各类投、融资中介机构,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原则加大监管力度,规范其经营行为。健全金融风险处置领导小组,强化金融管理部门的统筹协调职能,加强与上级金融管理部门的沟通协作,完善金融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加强企业资金链、担保链风险动态监测、重点跟踪和处置协调,建立机制,合力监管。加强对银行不良资产处置,民资管理,打击逃废债、金融诈骗、非法集资等整顿金融市场秩序工作力度,坚守不发生区域性金融风险底线。法院定期向各银行业金融机构通报失信黑名单,对欠债不还的企业和个人进行制裁,加大对银行抵贷资产处置力度。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设立仙居县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改革创新工作推进领导小组(附件2),具体负责实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改革创新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县政府分管金融工作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金融办,积极争取、对接承接台州市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改革创新试验的重点改革项目。 (二)加强部门协作。各相关部门既有分工,更要协作,对上对外要加强与上级部门沟通联系,全力争取支持和倾斜,对下对内要将推进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改革创新工作视为整体性系统工程,早日出台相应配套工作制度,强化工作创新和落实。 (三)加强工作保障。各相关部门、金融机构要将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改革创新推进工作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同时,要强化风险防范机制建设,稳妥有序地推进各项创新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信息来源: 县招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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