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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各法庭:做百姓的贴心人


发布日期:2016-10-17 16:37 访问次数:

 

    2014年以来,办结各类案件1174件,其中调解495件,撤诉343件,年均调撤率达71.38%,所结案件无一超审限,无一上访——在浙江省仙居县下各、双庙、大战、朱溪4个辖区乡镇的百姓眼里,仙居县人民法院下各人民法庭就是他们的“贴心人”。

    因各项成绩突出,该庭先后获得“省级模范五好法庭”“市级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两次被授予“集体二等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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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女方悔婚约在先,让我很没面子,我还没向她要精神损失费呢,彩礼必须全部归还!”

    “法官,他家当初对我们隐瞒了一些情况,我们才会提出退婚的,而且彩礼已经花了一大半。”

    今年726日中午,本是安静的午休时间,下各法庭朱溪工作室里,却传来一阵喧嚣声。当天是每周一次雷打不动的“法官驻室日”,驻室法官吴国斌正在主持调解一起婚约财产纠纷。

    林某和朱某于20162月经人介绍认识,三个月后按照农村风俗举行了订婚仪式,林某送给朱某彩礼8万元。此后,朱某反悔,不愿继续来往。林某见和好无望,便一纸诉状将朱某告上法庭,要求女方返还彩礼。

    案件来到吴国斌手上,他没有急于开庭,而是先组织了一次庭前调解。因双方当事人都住在朱溪镇偏远山区,往来法庭一趟很不方便,吴国斌便决定在设立于朱溪镇人民政府的法庭工作室进行调解。

    联系双方后,原告说只有中午有空,吴国斌就将调解安排在了午休时间。他采取“背靠背”的方式,一边从原、被告的个人感情入手,提醒原告珍惜曾经有过的感情;一边又从法律上分析该案,对被告提出判决的预估意见。经过三个小时的促膝长谈,原、被告终于接受了吴国斌提出的调解方案,朱某返还了部分彩礼。

    这样的调解,每星期都会在朱溪工作室里上演。为减少群众诉累,2014年初,下各法庭在朱溪镇设立了朱溪工作室,由一名人民调解员长期驻室,并坚持每周一次法官驻室制度,接待来访群众、提供法律咨询、调处民间纠纷。

    截至目前,这个“家门口的法庭”已经接待群众500多人次,经诉前调解化解纠纷256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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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谢谢法官了,有了这份保护令,我们就像有了护身符,再也不用提心吊胆过日子了。”今年714日,陈老汉拿到人身安全保护令后,握着下各法庭卓春燕法官的手,连连道谢。

    下各镇黄粱陈村的陈老汉夫妇70多岁了,育有一儿两女,平时与儿子陈某生活在一起。因为陈老汉和儿子脾气不和,两人经常为生活小事发生争吵甚至动手。今年5月,因为家里修造卫生间的事,双方再次发生争吵,陈老汉被儿子打得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失望至极的俩老报了警,并向下各法庭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受理申请的第二天,卓春燕便赶到陈老汉夫妇住所地的村委会、派出所,了解具体情况,确认了陈某实施家庭暴力的行为。鉴于陈老汉夫妇多次遭受家庭暴力并有继续遭受的危险,下各法庭依法作出民事裁定,禁止陈某对陈老汉夫妇实施家庭暴力。

    714日一大早,卓春燕就将这份“人身安全保护令”分别送达陈老汉夫妇、陈某以及其所在的村委会和派出所,特意告知村干部保持警觉,履行好保护义务。

    考虑到此案家庭矛盾由来已久,卓春燕在将裁定书送达陈某时,还耐心向其讲解人间亲情和法律规定,从古代子路借米孝敬父母的故事,讲到赡养老人是子女应尽的义务。陈某深受触动,反复诚挚地向法官表示:“我也是一时冲动,法官同志你放心,我一定遵守规定,以后好好对我爸妈。”

    这个案子,只是下各法庭保护困难群体合法权益的一个缩影。

    对追索劳动报酬、扶养费、抚恤金等案件,该庭设立“绿色通道”,一律优先立案,快速办理。对一些赡养费纠纷,当事人身体不便的,法官更是不辞辛苦,主动腾出休息时间上门立案、开庭。

    近三年来,下各法庭延伸基层司法服务,深入田间地头现场审判或调解60多次,大大方便了当事人,深受当地百姓的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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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提高调解的成功率,真正实现定分止争,下各法庭积极构建多元化解纠纷机制,在法庭内成立诉前调解中心,与院机关联合调解中心、乡镇综治办、乡镇办事处、各村级调解组织相互联动,同时,与辖区内的公安、国土、建设、工商、金融等部门联合,组成纵横交织的四级调解网络。

    针对诉前调解中心人员少、无法覆盖全辖区的问题,下各法庭探索网格化调解模式,在辖区各乡镇聘用了35名特邀调解员,由法庭根据案件当事人情况,选择当事人所在区域的调解员进行调解。

    项工兵在朱溪镇南塘村当了二十多年的党支部书记,在十里八乡都很有威望,他还是人民调解员,懂法律、讲原则,善做群众工作。仅今年上半年,老项就参与调解了71起纠纷。

    一起离婚案件中,原、被告均同意离婚,但两人户口所在地村庄要进行移民拆迁,双方对孩子的拆迁补偿款如何处理争执不下,调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这期间,老项不厌其烦地向乡镇政府了解具体的移民拆迁政策,在充分了解政策的基础上,耐心地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最终原、被告同意将孩子的拆迁所得款交由抚养方监管,心平气和地离了婚。

    老项说,他能成功调解这么多案件,多亏了法庭的“培养”。据悉,下各法庭每年都组织辖区乡镇人民调解员及村干部,进行业务培训,同时,定期开展旁听庭审活动,对一些在农村带有普遍性且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案件,邀请人民调解员来观摩庭审,以现场说法的形式,切实提高调解员的法律素质和调解水平。

    据悉,近三年来,下各法庭指导培训人民调解员及村干部400余人次,组织庭审观摩活动12次。


信息来源: 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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