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居县总工会关于做好2015年度基层工会规范化建设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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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居县总工会文件 仙总工〔2015〕58号 仙居县总工会关于做好2015年度基层工会 规范化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县经济开发区总工会、各系统工会工作委: 为扎实做好基层工会规范化建设工作,根据台总工办〔2015〕53号《关于做好2015年度基层工会规范化建设工作的通知》文件和全市基层工会规范化建设推进会精神,现就做好我县2015年度基层工会规范化建设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仙居县2015年度基层工会规范化建设计划 根据《关于开展“六好”乡镇(街道)工会建设的实施意见》(台总工[2015]39号)、《关于开展“六有”基层工会建设的实施意见》(台总工[2015]38号)文件和全市基层工会规范化建设推进会精神,按照基层工会规范化建设四年规划和基层工会组织建设情况核查结果,综合考虑工作进度,2015年度建设计划是:全县6个乡镇(街道)总工会达到“六好”工会、创建1个示范乡镇(街道)工会;全县有50%以上独立基层工会达到“六有”、创建6个示范基层工会,每个乡镇(街道)总工会创建1个示范基层工会。 二、工作进度 1.8-11月,各乡镇(街道)总工会、基层工会对照规范化建设标准开展创建,自评达标的,分别向上一级工会申报确认。县级工会或乡镇(街道)工会经验收合格后,发文分别确认为“六好”乡镇(街道)工会、“六有”基层工会。历年通过“三级联创”等活动,乡镇(街道)工会被评为市级以上先进的,要重新开展创建活动;基层工会被评为市先进职工之家以上先进称号的,要对照“六有工会”标准进行复验,复验达标的继续保留相应荣誉称号,复验不达标的取消市先进职工之家及以上所有荣誉称号。 2.11月底前,各乡镇(街道)总工会(工会委员),各系统工会工作委,县经济开发区总工会,要将本年度本地本系统规范化建设工作情况(包括工作措施、特点,经验与问题,已确认“六好”、“六有”工会情况等),和拟推荐表彰的示范乡镇(街道)、基层工会候选单位申报表一式一份报县总工会组宣部。 三、工作要求 1.各乡镇(街道)总工会(工会委员),县经济开发区总工会,各系统工会工作委,要高度重视基层工会规范化建设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构建有效的工作机制,按照全县建设计划,制定本地年度计划和实施方案,层层发动,周密部署,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如期实现基层工会规范化建设的年度目标。 2.各乡镇(街道)总工会(工会委员),县经济开发区总工会,各系统工会工作委,要加大基层工会规范化建设的宣传力度,及时总结先进经验和典型,向县总工会报送信息。 附件:1.台州市总工会《关于开展“六好”乡镇(街道)工会建设的实施意见》 2.台州市总工会《关于开展“六有”基层工会建设的实施意见》 仙居县总工会 仙居县总工会办公室 2015年8月15日印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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