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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十二五”专利发展规划
发布日期: 2015- 08- 03 10: 48 访问次数:

 随着知识经济和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专利技术日益成为区域经济发展的战略性资源,专利制度支撑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作用更加显现。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和《浙江省“十二五”科技发展规划》,充分发挥专利制度在提升区域核心竞争力中的重要作用,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本规划。

     一、“十一五”专利工作发展状况、存在问题与面临的形势

     (一)发展状况

     “十一五”时期是极不平凡的五年。面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和自身发展转型的双重考验,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上下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和“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围绕自主创新能力提升行动计划的总目标,按照激励创造、有效运用、依法保护、科学管理的指导方针,积极优化专利事业发展的政策环境,大力提升专利创造能力,着力建立健全保护、运用与服务体系,全省专利事业成效显著。

      1.专利政策法规不断完善。2005、2008年,省政府先后颁布实施《浙江省“十一五”知识产权发展规划纲要》和《自主创新能力提升行动计划》;2009年,省委、省政府出台政策支持企业开发、申请和引进国内外专利,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浙江省贯彻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实施意见》。省知识产权局等部门在“十一五”期间,结合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先后出台《浙江省应掌握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和重要产品目录》、《关于在科技工作中全面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若干意见》、《知识产权、标准化、品牌战略实施计划》、《浙江省区域知识产权创建与示范工作实施意见》、《浙江省专利权质押贷款管理办法》等一批促进专利事业发展的规范性文件。

    2.专利创造能力显著提升。一是专利申请、授权量持续攀升。据统计,“十一五”全省专利累计申请国内专利量44.1万件、获国内授权专利32.06万件,分别比“十五”增长了2.68倍和3.83倍;2009年国内专利申请量、2010年国内专利授权量首次突破10万件;年申请量、授权量及每万人拥有量等指标继续位居全国前列。二是专利质量稳步提升。“十一五”全省获国内授权发明专利量累计18.13万件,比“十五”增长了5.75倍;其中2010年全省国内发明专利授权量达6410件,上升至第五位,杭州、宁波国内发明专利授权量名列副省级城市前十位,杭州华三通信公司进入国内发明专利授权量前十强;全省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3.3件,位居全国第五位。

     3.专利运用水平明显提高。积极强化科技立项、验收、评审、奖励以及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等科技创新活动中的专利导向。围绕加快全省块状经济向现代产业集群转型升级战略,积极支持环保装备、视音频监控、水果种植业等行业实施专利战略推进工程。深入实施专利技术创新工程,一批专利技术荣获中国专利奖,专利权转让、许可、质押等工作进展顺利。据统计,“十一五”期间,我省获国家资助向国外申请专利专项资金项目254件,获得中央财政资助1415万元;获中国专利金奖3项、外观设计金奖1项,专利优秀奖30项、外观设计优秀奖2项;实现专利权质押融资近3亿元; 鼓励企业购买、许可国内外优秀专利,集聚优质专利资源,通过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

     4.专利行政执法进一步强化。充分发挥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相互协调的体制优势,积极推进专利行政委托执法和“先调后立”办案新模式。改善专利行政执法条件,统一配备专利行政执法用车。积极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专项行动及“雷雨”、“天网”行动、世博会知识产权保专项行动。鼓励支持行业、企业积极应对知识产权涉外纠纷。“十一五”期间全省累计立案477件,结案422件,结案率达88.5%,其中查处假冒专利案件41件。通领集团分别胜诉美国“337调查”行政裁决,正泰集团胜诉法国施耐德公司专利侵权案,成为我国民营企业保护自主知识产权的成功范例。

     5.专利宣传培训成效突出。“十一五”以来,每年编制发布我省知识产权保护状况白皮书,全面系统介绍我省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和保护发布状况。2010年起组织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巡回演讲。每年开展知识产权(专利)培训,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企事业单位和管理部门在职人员的知识产权(专利)普及与实务培训。据统计,全省“十一五”期间,累计投入培训经费2809万元,举办各类培训班2430期,培训人数达21.1万人次,超额完成《“十一五”纲要》提出的5年间10万人次目标。启动了高层次人才培养计划,2009年、2010年各选派20名专业人员赴美参加为期3个月的培训。杭州、温州、湖州、嘉兴等市先后开展专利管理工程师的认定工作。

     6.专利试点示范全面展开。研究制定《浙江省专利示范企业管理办法》、《浙江省区域知识产权创建与示范工作实施意见》和《浙江省流通领域知识产权保护试点单位认定管理办法(试行)》,以鼓励知识产权创造、促进知识产权运用为内容,多层次推进区域、企业开展知识产权试点示范。截止2010年底,我省拥有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城市9家、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园区3家,11个县(市、区)进入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龙泉市、东阳市成为国家传统知识知识产权保护试点县;经认定的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企事业单位84家;认定省知识产权工作示范县(市、区)7家、示范创建县(市、区)/园区28家,省专利示范企业722家,省流通领域知识产权保护试点单位6家;市县两级认定专利试点示范企业4299家。在全省范围内初步建立了四位一体、层次分明、各有重点与特色的推进城市、园区和企事业发展的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体系。

     7.专利管理与服务事业稳步推进。市、县专利管理体系不断强化,条件手段明显改善。各市、县(市、区)相继设立专利专项资金,据不完全调查,全省“十一五”期间专利专项资金累计近10亿元。全力支持温州、杭州、宁波、嘉兴等地以知识产权服务中心、服务园等形式,对中小企业开展专利申请与维持、专利技术分析与评估等方面的托管服务。设立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杭州代办处;拥有专利代理机构43家,执业代理人267人;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设立的专利技术展示交易中心、企业专利工作交流站各2家,为进一步提供专利服务能力奠定了坚实基础。启动省知识产权(专利)信息服务平台建设规划工作;有重点地推进若干专利技术信息库建设,不断加强区域支柱产业发展的技术预见与专利预警研究,积极应对对外贸易的技术壁垒。

     (二)存在问题

     1.专利创造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一是专利申请量与江苏、广东的差距明显拉大。“十一五”期间,我省专利申请量突破10万件,2010年达12.07万件,年平均增长率达22.8%;而江苏省“十一五”期间专利申请量年平均增长高达34.66%,2010年申请量达到23.58万件,几乎是我省申请量的2倍;广东省专利申请量则连续4年超10万件,2010年达到15.29万件,高出我省26.6%。二是专利结构不尽合理。最能反映创新能力的发明专利在总量中比例偏低,我省“十一五”期间发明专利申请、授权量占全省专利申请、授权总量比的平均值分别为14.42%、5.66%左右,远低于全国国内申请人的26.38%与11.73%。

     2.专利与经济、科技、贸易间的联系不够紧密。一是我省重大经济科技活动的知识产权评议机制建设落后于重庆、江苏、江西、青海、山东、贵州等省市,对重大科技项目的评议只强调专利申请、授权量,并没有关注立项、验收等阶段的低水平重复、专利侵权等有关科技资源优化配置和知识产权风险等问题。二是我省知识产权(专利)信息服务平台的建设和专利信息资源运用水平,远远落后于上海、江苏、广东、山东等省市。除我省外,沿海发达省份均建设省级知识产权(专利)信息服务平台;国家知识产权局在上海、江苏、广东、山东设立全国知识产权信息区域中心;山东省在全省建成5个国家级专利信息数据库和11个省专利信息服务分平台。

     3.专利人才队伍与服务体系建设滞后。据统计,我省现有专利代理人330余人,主要从事国内专利、商标等事务代理,缺乏专利信息运用、评估咨询、维权援助、行业预警等的经验,远远不能满足当前我省对专利服务的需求。一是紧缺熟悉专利法律、专利技术、掌握外语的复合型人才和处理涉外专利纠纷的实务人才。二是专利代理人才多数集中在杭、宁、温等大城市,企事业单位专利管理人才主要集中于少数大型企业,县(市、区)、中小企业专利实用人才严重不足,专利人才结构与布局不尽合理利。三是从事知识产权教学、研究和管理的高层次人才匮乏。

     4.机构建设仍落后于形势发展的要求。我省知识产权局现为省科技厅内设副厅级局,下设3个处,12个行政编制,编制数还不到全国地方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平均的一半,仅略多于山西、内蒙、广西、西藏等西部欠发达省区,与江苏(56)、广东(47)、天津(38)、上海(48)、山东(41)、福建(30)等东部沿海省市相距甚远。省局机构建设薄弱,很不适应当前形势赋予的重任,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对知识产权事业的要求有较大距离。同时,也影响了市县两级机构建设。多数县(市、区)的科技局内没有专设知识产权管理处室,也缺乏专职管理人员。

     5.专利行政执法亟需加强。一是专利行政执法手段和措施较为薄弱,实践中缺乏可操作性的法律、法规,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群众的发明创造积极性;二是随着专利侵权案件的日益增多,其隐蔽性、消失性越来越强,权利人维权难度进一步增大;三是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落后,全省知识产权系统专职从事专利行政执法的人员不到30人,不及广东、江苏的十分之一。

     6.全社会专利意识有待进一步强化。某些地方干部对运用专利制度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提升自主创新能力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企事业单位,特别是中小企业对建设专利制度重视不够、理解不深,缺乏前瞻性、系统性的战略布局和运营策略;全社会鼓励创新、重视保护的氛围还有待进一步优化。

     (三)面临的形势

     当前世界科技加快发展,新一轮科技革命正在孕育和兴起,技术创新产业化周期明显缩短,知识创造、传播、应用的规模和速度前所未有,以知识产权为主体的创新模式的综合运用,使全球进入空前的创新密集和产业变革时代。未来五年,随着知识经济和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知识产权日益成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性资源和国际竞争力的核心要素,成为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支撑和掌握发展主动权的关键;专利制度成为激励发明创造、推动社会进步的基本制度,全面实施专利制度日益成为国际间产业发展、市场布局的重要途径和有力支撑。

     “十二五”时期,是我省全面建设惠及全省人民小康社会的攻坚时期,是深化改革、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关键时期,也是浙江省大力推进专利事业发展的重要时期。未来五年,我省专利工作将全面融入经济建设主战场,转变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发展海洋经济和循环经济,都对专利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需求。我们必须进一步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科学规划,重点突破,创新发展,充分发挥专利制度对科技创新的激励和保护作用,为加快创新型省份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二、总体思路与发展目标

     (一)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坚持“激励创造、有效运用、依法保护、科学管理”的发展方针,以支撑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为目标,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为主线,以运用专利制度和专利资源为核心,积极服务创新主体,着力推进关键核心技术的专利权创造,着力提升市场主体的专利运用水平,着力强化专利保护的行政执法力度,积极营造良好的专利法治环境、市场环境和文化环境。

     (二)发展目标

     “十二五”期间,我省专利工作紧紧围绕建设创新型省份、省科技“十二五”发展规划的总体目标,进一步实现专利数量的增长和质的提升,专利工作机制与公共服务体系逐步健全,专利制度对自主创新能力提升、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的基础性支持作用充分显现,专利工作继续位于全国前列。

     ??专利法治、市场和文化环境日益优化。专利法规更加完善,专利行政管理和执法队伍建设不断加强。进一步强化专利行政执法的制度、机制、条件建设,充分发挥行政执法快捷、便利、高效的优势,巩固和完善跨区域、跨部门联合协作执法措施,加大执法力度,提高执法效率。企业国内外的专利维权和应诉能力明显提升。

     ??专利创造能力大幅度提高。“十二五”期间,专利申请、授权总量年均增长15%,至2015年底实现翻一番;其中发明专利授权量年均增长25%,至2015年底达20000件,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翻一番,在特色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形成一批具有跨越发展优势的核心技术专利。大幅度提高通过PCT渠道申请国外专利的数量。

     ??专利运用水平进一步提升。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专利技术产业化体系。推动企业建立和完善专利制度、加大对专利工作的资金投入。每年重点培育120家拥有核心专利、熟练运用专利制度、国际竞争力较强的省级专利示范企业。积极引进国内外发明专利。

     ??专利中介服务水平显著提升。构建公益性服务与市场化服务相互促进、协同发展的专利信息服务体系。大力促进专利服务产业的发展,专利中介服务能力基本满足经济建设与社会公众的需求。“十二五”末,全省专利中介服务机构争取达到50家,专利代理执业代理人达350人,专利中介服务从业人员达800余人。

     ??专利人才队伍不断壮大。积极实施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培育工程,重点培养100名从事知识产权教学、研究和管理的高层次人才,培育1000名具有较高知识产权理论水平和较丰富实践经验的专业人才,培训10000名以上企业知识产权实用人才,造就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较高的专利人才队伍。

     三、主要任务

     (一)不断强化经济与科技工作中的专利导向

     建立健全以专利权评议为核心的省重大经济活动中的知识产权评议机制,对政府投资或支持的涉及专利的重大项目,开展专利法律状态的监督或评议。推动完善重大科技项目的专利管理制度,将专利权特别是发明专利权的拥有,作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科技奖励标准的重要前提;作为高新技术企业、省重大创新平台、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等创新载体认定与评价的重要条件;作为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职级晋升的重要指标。

     (二)不断提升产业发展的专利支撑作用

     积极开展特色优势产业、高新技术、战略新兴产业的专利技术动向调查研究,加强专利预警分析工作,推动区域块状经济向现代产业集群转型升级。引导重大科技创新平台、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等创新载体建立专利联盟,以市场分析和专利分析为依据,制定适合自身发展特点的专利战略。全面拓展专利技术实施渠道,积极推进专利技术产业化,不断提高专利密集型商品的比重和出口比例,持续促进贸易结构的优化升级和贸易增长方式的根本转变。

     (三)不断提高专利的创造运用能力

     围绕突破制约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关键技术,支持企业开发、申请、转让和许可实施国内外专利尤其是发明专利,形成一批具有跨越发展优势的核心技术专利;进一步推动完善财政资助创新成果权利归属和利益分享机制,引导专利资源等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和转移,鼓励更多的创新成果形成专利权。通过与技术转移中心、风险投资公司、产权交易中心等机构的结合,推动建立质押贷款、风险投资、股权上市等多层次专利技术融资体系。鼓励企业将专利技术成果转化为适应市场需求的技术标准。通过试点示范、优势中小企业培育等工作,提高全省企事业运用专利制度和专利资源的能力。

     (四)不断加强专利的行政执法和维权援助力度

     积极开展以保护专利权为主要对象的专项执法行动,加大对反复侵权、群体性侵权以及假冒、诈骗等专利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加强对网络市场、电子商务和大型实体市场等新型业态领域专利保护工作,建立和完善专利保护的刘长效监督要机制。专利行政执法部门要与司法部门加强信息沟通,完善专利行政执法与司法程序的衔接。加强知识产权行业自律,指导企业协调解决专利纠纷,建立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体系,形成多元化的维权援助机制。扶持引导企业公平参与国际竞争、积极应对境外知识产权诉讼。

     (五)不断加强专利人才队伍建设

     加强科学规划,建立政府部门、高校院所、企业共同参与,公派研修、引进聘用、重点培养、分层培训相结合的专利人才培养工作机制,统筹抓好专利行政管理和执法人才、企事业专利人才 、专利服务人才队伍和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实施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培育工程,推动人才结构优化,改善人才环境,促进人才合理布局。深化企业专利管理工程师制度。

     四、重大工程

     (一)知识产权区域试点示范推进工程

     以县(市、区)为主体,以省级高新园区(开发区)、现代产业集群转型升级示范区为重点,组织实施省知识产权区域试点示范工程,新培育认定20家省级知识产权工作示范县(市、区)、园区;引导有条件的县(市、区)参与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培育工程和国家传统知识、民间文艺和遗传资源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试点工作,培育推荐15家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县、3~5家国家传统知识知识产权保护和价值开发优势县;培育2~3家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1~2家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园区。

     (二)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推进工程

     以龙头企业、大企业大集团,特别是省级以上专利示范企业为重点,推动企业制定与实施专利战略,将专利工作纳入其产品开发生产、市场开拓的各个环节;引导企业在涉及以专利技术入股和并购重组中加强专利资产评估,防范专利风险;鼓励企业加快专利权资本化进程,盘活专利资产,增强市场竞争力。支持中小企业运用专利策略开发特色与优势专利技术,加快专利技术向中小企业转移,鼓励中小企业积极开展专利权质押融资工作,增强中小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加强企业专利试点示范工作,“十二五”期间,新认定600家省级专利试点示范企业,新推荐200家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企业。

     (三)专利行政执法能力提升推进工程

     完善知识产权举报投诉制度,建立省级和若干城市知识产权维权中心,进一步畅通知识产权行政保护的救济渠道。加强对专利行政执法案件的查处、督办和指导。建立省专利执法总队,充实基层执法力量,完善委托执法机制,健全省、市、县三级行政执法体系。改善行政执法条件,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行政执法能力。建立科学决策、快速反应、协同运作的涉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机制,帮助市场主体依法应对涉外专利权侵权纠纷。

     (四)专利服务业发展推进工程

     依托国家专利数据资源,加快全省专利信息公共服务基础网络、数据平台和应用系统建设,提供及时、准确、便捷的专利信息公共服务。加快省知识产权服务中心建设,积极开展专利战略、分析预警、融资评估、无形资产并购重组、涉外专利纠纷等高端咨询服务。鼓励各地以知识产权服务园等形式,为中小企业提供专利信息检索、申请维持、交易转化、分析评估等个性化托管服务。鼓励社会力量创办专利服务机构,引导中介服务机构向专业化、规模化和国际化发展。加强专利服务的市场监管,加强专利代理的行业自律和诚信建设。鼓励境外高水平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来我省设立分支机构。鼓励专利代理机构拓展业务范围,积极开展专利分析和预警服务。

     五、保障措施

     (一)进一步完善促进专利事业发展的政策法规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和《浙江省专利保护条例》等国家、省有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加强对地方专利权立法调研工作,在省专利保护条例的基础上,研究制定《浙江省专利促进条例》,努力把专利工作纳入法制轨道。认真落实《浙江省贯彻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实施意见》,围绕本规划的实施,加强专利政策研究,从财税、金融、政府采购、人才队伍建设,专利奖励等方面,制定一批切合区域特色产业需求和有利于专利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二)持续加大知识产权投入

     建立财政投入的稳定增长机制,持续加大政府对专利工作的投入力度。市、县(市、区)应设立专利专项资金,为本地区知识产权工作的发展提供可靠的资金保障。加大对专利权资本化的扶持力度,鼓励各级财政设立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扶持资金。在特定时期内,对企业购买国内外优秀发明专利财政给予适当补贴。企业特别是高新技术企业、专利示范企业要按年度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建立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

     (三)加强知识产权宣传普及与对外合作

     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的知识产权宣传工作体系,充分利用报纸、期刊、电视、电台、网络等传播途径,多形式、多渠道地推动知识产权的宣传普及。广泛开展对党政领导干部、公务员、规模以上企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专利知识培训。完善长三角地区知识产权合作协商机制,营造良好的区域发展环境。加强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等国际机构和国(境)外政府与民间机构开展知识产权合作与交流,提升对知识产权国际规则的把握与应用能力。

     (四)切实加强对专利工作的领导

     加强专利工作的领导与协调,健全专利管理机构,发展壮大管理干部队伍,提高管理水平,拓展管理职能;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加强信息沟通,形成合力,及时研究解决专利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根据省委、省政府确定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以及我省专利工作的实际,建立评价指标体系,将专利指标纳入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的评价考核体系,强化对地方专利工作的监督、指导与考核。进一步建立健全企业,特别是专利试点示范企业专利统计指标。


 

来源: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信息来源: 仙居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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