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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居县工会信息工作考核办法(试行)

发布日期:2015-07-10 访问次数:


 

 

 

仙居县总工会文件

 

 

 

 

仙总工201510

                                                                                                    

 

 

 

 

关于印发《仙居县工会信息工作

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总工会(工会委员会、)各系统工会工作委、各基层工会:

《仙居县工会信息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已经县总党组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仙居县总工会

                   2015年1月23

 

 

仙居县工会信息工作考核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推动我县工会系统信息工作,根据省、市总工会办公室加强信息工作和考核办法有关精神,现制定《仙居县工会信息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如下:

一、考核对象与指标

各乡镇、街道总工会(工会委员会)、系统工会工作委每月至少上报2条信息,每季度上报1篇反映职工队伍稳定动态信息,每半年至少上报1篇典型经验信息。

二、信息报送原则

每条信息:要讯500800字左右,简讯100字以内,对突发事件、重大事件的信息报送可视情况灵活处理。

三、考核计分标准

(一)《台州工会信息》单条采用10分,综合采用2分,简讯1分。

(二)经县总转报,被县委办、市总、市委办、省总工会办公室单条采用40分,综合采用20分,简讯10分。领导专报、工作交流、业务通讯每条再加20分,被县委、市总、市委、市政府和省总领导批示每条加60分,主要领导批示每条加80分,被全总领导或被省四套班子领导批示每条加100分。

(三)被中办单条采用200分,综合采用100分,简讯80分。

(四)县总工会约稿(报市总工会、台州市委办、浙江省总工会)信息,报送单位认真组织,信息质量较高,经县总推荐转报县委办、市总、市委办或省总办公室未被录用的,视为县总采用信息,要讯每条计10分,综合每条计2分,简讯每条计1分。

(五)同篇信息稿件被重复转报,按照最高分计分,不再重复计分;由多单位(部门)联合报送的,按报送单位(部门)数平均计分。

(六)县总各部室信息稿件被《台州工会信息》录用10分,被县委办、市总、市委办、省总等其他部门录用参照上述考核计分标准第(二)、(三)、(四)条执行。

(七)以上各项得分数累计相加合并计算。

(八)对于信息工作特别突出的再予以表彰奖励。

四、考核办法

(一)考核周期。县总工会办公室每年年底组织全县工会信息工作年度考核,考核周期为上年度12月初至本年度11月底。

(二)考核通报制度。县总工会建立考核一季一公布的考核通报制度。县总工会办公室每季在县总办公室系统群公布上个月各乡镇、街道总工会(工会委员会)、系统工会工作委工会信息报送情况和录用情况;向各单位通报信息录用和累计得分情况。

(三)考核方式。工会信息工作纳入工会年度重点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各乡镇、街道总工会(工会委员会)、系统工会工作委权重基准分为1分。完成工作指标的获得基准分;超额完成工作指标的,视信息录用情况进行加分,其中总分前3位的各乡镇、街道总工会(工会委员会)、系统工会工作委加0.3分,总分未进前列但其排名比上年度提升3位的加0.2分;未完成工作指标的扣0.1分。

五、奖励办法

(一)县总办公室根据全年考核分高低每年评选5个先进集体,凡当年信息工作被评为先进集体的单位,推荐1名信息员参加信息工作先进个人评选,予以发文表彰。

(二)录用信息按照考核分,计发稿酬,每分计5元,每年发一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施,由仙居县总工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抄送:市总工会办公室、县委办、县宣传部

仙居县总工会办公室                    2015年1月23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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