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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

发布日期:2015-07-10 访问次数:


中共中央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

 

新华网北京23日电  中共中央近日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意见》深刻阐述了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科学概括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团发展道路,对加强和改进党对群团组织的政治领导、思想领导、组织领导,发挥群团组织作用、推动群团组织改革创新提出了明确要求和一系列政策举措,是指导和推动党的群团工作不断开创新局面的纲领性文件。

    《意见》指出,群团事业是党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群团工作是党治国理政的一项经常性、基础性工作,是党组织动员广大人民群众为完成党的中心任务而奋斗的重要法宝。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联系的广大人民群众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力量,是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基本依靠。新形势下,党的群团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只能改进提高,不能停滞不前。必须更好发挥群团组织作用,把广大人民群众更加紧密地团结在党的周围,汇聚起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强大正能量。

    《意见》指出,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必须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而奋斗的时代主题,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团发展道路,最广泛把群众组织起来、动员起来、团结起来,奋力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

    《意见》强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团发展道路是中国共产党开展群众工作、推进党的事业的伟大创造,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基本特征是各群团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团结服务所联系群众、依法依章程开展工作相统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团发展道路,必须坚持党对群团工作的统一领导,坚持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服务群众的工作生命线,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坚持依法依章程独立自主开展工作,确保群团工作始终与党和国家事业同步前进。

    《意见》指出,加强党的领导是做好群团工作的根本保证。各级党委要明确对群团工作的领导责任,健全组织制度,完善工作机制,从上到下形成强有力的组织领导体系。要推动群团组织团结动员群众围绕中心任务建功立业,自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支持群团组织加强服务群众和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工作,支持群团组织在社会主义民主中发挥作用,支持群团组织参与创新社会治理和维护社会稳定,推动群团组织改革创新、增强活力,加大对群团工作的支持保障力度,加强群团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全面提高党的群团工作水平。

    《意见》指出,群团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要自觉服从党的领导,增强群众观念,多为群众办好事解难事,维护和发展群众利益,不断增强自身影响力和感召力。要创新基层组织设置和活动方式,提高网上群众工作水平,通过创造性工作增强发展活力、赢得群众信任。要把工作重心放在最广大普通群众身上,克服机关化、脱离群众现象,建好群众之家、当好群众之友。

 

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

中共中央政治局1229日召开会议,听取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2014年工作汇报,研究部署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审议通过《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群团事业是党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群团工作是党治国理政的一项经常性、基础性工作,是党广泛组织和动员广大人民群众为完成中心任务而奋斗的重要法宝。新形势下党的群团工作更为重要和紧迫,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只能改进提高、不能停滞不前。必须更好发挥群团组织作用,把广大人民群众更加紧密地团结在党的周围,汇聚起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强大正能量。

会议强调,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团发展道路,把群团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团结服务所联系群众、依法依章程开展工作高度统一起来,充分发挥群团组织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最广泛地把群众组织起来、动员起来、团结起来,奋力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

会议要求,各级党委必须高度重视做好新形势下党的群团工作,加强对群团工作的领导,牢牢把握政治方向,给予有力支持保障,不断开创党的群团工作新局面。群团组织要奋发有为,勇于以改革创新增活力、促发展,带头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倾听群众呼声、反映群众意愿,维护和发展群众利益,把党的决策部署变成群众的自觉行动,引领广大人民群众坚定不移跟党走。

 

 

全总党组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精神

 

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 努力打开工运事业创新发展的新局面

 

2015-01-19

  全国总工会党组116日下午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对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工作进行研究和部署。全总党组书记、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李玉赋主持会议并讲话。他要求各级工会组织要认真学习领会、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意见》,充分发挥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更好地组织动员职工、教育引导职工、联系服务职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把广大职工群众紧密团结在党的周围,努力打开工运事业创新发展的新局面,凝聚起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磅礴力量。

  与会同志一致认为,中央《意见》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群团工作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进一步明确了新时期群团工作的重要地位、基本原则和主要任务,是指导党的群团工作与时俱进、创新发展的纲领性文件,为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群团工作特别是工会工作进一步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重要遵循。

  李玉赋指出,群团事业是党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工会要顺应新形势新任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始终坚持工会工作正确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牢牢把握我国工人运动时代主题,在大局下思考、在大局下行动,团结动员广大职工积极投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伟大实践。

  李玉赋强调,各级工会要坚持服务职工群众的工作生命线,始终高举维护职工权益的旗帜、竭诚服务职工群众,提高职工群众的满意度;要围绕三个着力加强基层工会建设,把更多职工吸引到工会中来,夯实党执政治国的群众基础;要勇于改革创新,增强发展活力,提高工会工作科学化、法治化水平。他要求各级工会领导机关带头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健全防止和克服四风问题的长效机制,到基层一线去,到职工群众中去,坚决克服机关化、脱离群众现象,努力成为听党话、跟党走、职工群众信赖的娘家人。李玉赋还就制定工会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方案提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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