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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职工好声音”歌手大赛活动方案

发布日期:2015-07-10 访问次数:



台总工〔2015〕31号


关于印发《台州市“职工好声音”歌手大赛

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宣传部、总工会,台州经济开发区总工会,市各产业(系统)工会,市直工会工作委:

为深入推进企业职工文化建设,丰富职工精神文化生活,根据台州市第八届企业文化节活动安排,经研究,决定开展“职工好声音”歌手大赛活动,现将《台州市“职工好声音”歌手大赛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台州市委宣传部

   台 州 市 总 工 会              台州广播电影电视集团

                                     2015年6月30日


台州市“职工好声音”歌手大赛活动方案

为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展示我市广大职工团结奋进的时代风采,丰富和活跃职工文化生活,进一步激发广大职工群众的劳动热情和创造活力,扎实做好职工好声音歌手大赛活动,现制定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服务基层、服务职工,通过歌唱的形式,讴歌劳动,展现职工风采,活跃基层职工文化,让广大职工感受价值、享受生活,激发职工劳动热情,以更好的精神面貌投身台州“一都三城”建设。

二、活动主题

讴歌劳动 共筑梦想

三、活动安排

1.参赛对象及报名

参赛对象为在台州区域内工作的所有在职职工报名采取组织报名和自由报名两种形式。各县(市、区)总工会、台州经济开发区总工会和活动组委会具体组织实施。

2.参赛要求

参赛形式为独唱,演唱方法为通俗、民族、美声、摇滚、原生态等。参赛曲目内容健康,体现职工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和幸福感、快乐感。演唱自带伴奏带(CD、U盘均可),每轮的参赛曲目不能重复。参赛选手应遵守活动组委会的相关规定。

3.活动流程

活动分为启动、海选、初赛、复活赛、复赛、总决赛6个阶段。7月上旬举行“职工好声音”歌手大赛活动启动仪式,7月至8月举行海选,8月下旬举行初赛,9月初举行复活赛,9月上旬举行复赛,9月下旬举行总决赛,总决赛结束后,进行颁奖。

四、奖项设置

比赛设冠军、亚军、季军、十佳职工歌手奖及最佳形象奖、最佳表演奖、最佳人气奖、最具潜力奖等单项奖和活动组织奖。

五、组织机构

此次活动设活动组委会。王建平(台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任活动组委会主任,黄祥云(台州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卢微微(中共台州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六、相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宣传部门和总工会要加强领导,把职工好声音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协调,通力协作,认真地做好初赛活动,按要求做好场地落实、舞台搭建、职工观众组织,安全、电力等保障工作,确保活动有声势、有效果

2.积极发动职工参与活动。各级工会要层层部署、发动喜爱声乐的职工参加本次活动。特别是各基层工会要以通知、海报、微信、QQ群、手机信息推送等形式告知本单位每位职工,提高职工好声音活动的知晓率。各地工会要积极协调基层单位,为职工参加活动提供便利。

3.努力扩大宣传成效。各级工会要结合职工好声音活动,做好劳动法律法规和工会重点工作的宣传。各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自身特点,组织安排不同形式的报道活动,形成宣传的合力。要利用活动平台,进一步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和工人阶级的伟大品格,凝聚广大职工“共筑梦想”的正能量,激发广大职工为“一都三城”新台州建设贡献智慧和力量。

抄送:中共浙江省委宣传部,浙江省总工会,浙江广播电视集团。

台州市总工会办公室                      2015年6月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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