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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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仙居县人民法院党组文件
仙法〔2014〕19 号
仙居县人民法院党组
关于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
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
(2014年2月25日)
在全党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党的十八大作出的重大部署,是新形势下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的建设的重大决策。根据中央和省、市、县委的统一部署,我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从2014年2月开始,2014年9月基本完成,涵盖全院每个部门。
我院作为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单位,涉及的部门和人员范围广、领域宽、数量大,与群众联系更直接、更紧密,矛盾和问题更具体尖锐,群众期望值更高。扎实开展好教育实践活动,对于进一步改进作风,全面落实深化改革各项任务,推进“五化同步”,加快实现“绿色发展、科学跨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明确总体要求
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发〔2013〕4号、中办发〔2014〕4号、浙委发〔2013〕25号及浙委办发〔2014〕7号、仙县委发〔2014〕8号文件确定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和方法步骤,充分借鉴运用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成功经验,发扬认真精神,坚持正面教育为主,更加注重群众参与、更加注重领导带头、更加强化问题导向、更加注重严格要求、更加注重上下联动、更加注重分类指导,努力使党员干部宗旨意识和群众观点有新增强,改进作风有新进展,做群众工作能力有新提高,密切联系群众有新作为,为民务实清廉形象有新提升,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有新成效,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落实县十三届三次党代会提出的“全面深化改革创新,大力推进五化同步”的要求,按照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深化“八项司法”,推进司法机制改革,为全面深化改革和平安仙居、法治仙居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的工作思路,把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与全面落实省、市委部署的各项重点工作结合起来,与深入实施四大发展战略、全面深化改革创新各项工作结合起来,与完成本院的工作任务结合起来,用转型升级的成效、改革创新的进展、社会的平安和谐、群众满意的程度、党员干部精神状态的提振来检验活动,为推动仙居“绿色发展、科学跨越”提供司法保障,切实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坚持紧扣主题、聚焦“四风”。认真贯彻“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省委“28条办法”、“六个严禁”、市委“14条措施”和县委有关规定,坚持严的标准、钢的措施、铁的纪律,以整风的精神,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作风,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提振广大党员干部的精气神。
坚持内外结合,增强实效。对内以全面落实《司法改革发展战略规划》、成为司法改革试点法院、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为契机,完善审判岗位法官员额制和法官助理制度,提高办案效率;完善绩效和岗位责任制考核机制,提升内部管理实效;完善案件质量监控体系,提高案件质量;完善差错案评价标准和问责机制,增强法官的责任意识。加强法官调研能力的培养和考核,提升法官的法律业务水平;加强中层干部管理能力的培养,提升中层干部的执行力和协调能力;加强法官综合能力的培养,提升法官做群众工作的能力。从仙居法院实际出发以“四完善三加强”为平台,遵循“学习、实践、监督”三位一体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模式,切实提高法院和法官化解新形势下纠纷的能力和水平,确保活动真正取得实效。对外借助县委县政府的“强基惠民村村帮”等平台,组织法官深入基层、走近群众,“结亲联姻”增感情、下沉基层听民声、帮扶解忧助发展。运用多层次人员座谈、基层走访等工作机制,多方位收集法官在思想、工作、生活等方面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违纪违法行为,及时警示和处理,达到关爱干部、转变作风、整肃队伍的目的。
坚持突出重点、全员覆盖。以院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为重点,突出抓好领导班子、中层领导干部的教育实践活动,突出抓好与群众联系密切的审判执行、立案信访、调解中心等部门的教育实践活动,重视抓好人民法庭等基层单位的教育实践活动,同时把全院普通干警和聘用人员纳入实践教育活动,切实做到庭室无遗漏、人人都参与的全面教育。
二、把握工作重点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主要任务是抓住反对“四风”这个重点不放,着力解领导班子、中层干部存在的突出问题。同时,回应党委、政府和群众关切,突出解决群众关注的腐败问题、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和侵害群众利益的具体问题,把改进作风的成效真正落实到党的基层组织和“末梢神经”,确保教育实践活动不虚、不空、不偏。
1、以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为突破口,聚焦“四风”解决突出问题。院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重点解决政绩观不正确,政治纪律不强,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当“老好人”,不愿负责、不敢担当等问题。各部门重点解决文来文往、文山会海、工作不落实,庸懒散拖、精神不振、衙门作风、推诿扯皮、“中梗阻”等问题。审判执行、立案信访、调解中心等部门重点解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话难听”,滥用职权、“吃拿卡要”,接受吃请,效率低下、司法不公等问题;办公室、行装科、政治处等综合部门重点解决配合协调不够、主动服务不够、能动开展工作不够等问题;全院各部门重要解决服务群众的意识和能力不强、疏远群众,工作消极、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遇到矛盾绕着走,碰到问题往上交,工作方式简单粗暴,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充分等问题。
2、以践行司法为民为突破口,落实司法便民措施,切实解决涉诉民生问题。落实司法便民惠民举措,大力推进“一站式”综合性诉讼服务平台建设,为群众诉讼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服务。完善便民措施,简化诉讼程序,加大司法救助力度。积极开展司法建议和法治宣传工作。推进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建设,打造阳光司法工程,加强立案大厅科技化、规范化建设,设立电子触摸屏,为公众提供审判流程公开服务。全面实施裁判上传门户网站和中国裁判文书网。开通法院官方微博,与广播电台联合开办法制栏目,加强法院网站建设,增加司法与民意沟通新渠道。强化司法公开,通过微博、微信、电视、电台、LED显示屏直播庭审。依法放宽诉讼费减缓免案件范围,简化审批手续,使经济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
3、以解决执行难为突破口,加大执行力度,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利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开和查询平台,加大对消极执行、违法执行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加强快执行信息化建设,推进执行案件信息共享,进一步扩大“点对点”财产查控。在执行一庭、二庭实行执行员和执行助理制度,配置上做到平衡,分案上考虑均衡,形成竞争机制。进一步强化五大体系建设,并取得较大进展。创新执行措施,推进网拍、限制被执行人乘飞机和机场协助扣人、证券的查询与变现执行、委托变卖、限制被执行人出入境等五项措施的落实。推进执行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实际与上级法院执行信息共享,方便群众查询执行信息,逐步实现执行信息平台与各类征信平台有效对接。发挥好综合科的监督执行行为和数据汇总通报及管理作用。及时开展涉民生案件以及计生、环保、农业等非诉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
4、以发挥职能为突破口,努力化解社会矛盾,全力服务社会和经济发展。抓好新刑诉法的贯彻工作,强化证据裁判意识,更加注重刑事被告人的权利保障,确保公正司法。在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分子的同时,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加强轻微刑事案件的和解工作。完善预立案制度和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制度,妥善引导纠纷进入司法程序,引导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在法治轨道内妥善解决。完善纠纷分流、“大调解”工作机制,健全诉调对接机制,引导简单纠纷向非诉讼解决渠道分流,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业务培训和指导。认真落实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制度。深化联合调解中心职能,联合相关职能部门组成专业调解小组,妥善调处物业费等涉及面广、数量多的案件,进一步规范诉调对接工作。推进小额诉讼程序的适用,缩短简易纠纷的审判周期。加强行政审判工作,发挥依法行政的引导作用。积极应对涉诉信访难题,推进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充分发挥司法程序解决社会纠纷的价值和功能。
三、抓实各个环节
按照“学习、实践、监督”三位一体的活动模式,坚持突出问题导向,边学边查边改,把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查摆问题、开展批评,整改落实、建章立制各个环节的要求贯通起来、衔接起来,把学习和整改贯穿于教育实践活动全过程。
1、学习教育、听取意见
深入开展“三思、三观”学习讨论,进一步增强党员干警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充分利用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全员轮学、现场教学、结对互学、群组共学、定向帮学”的“五学模式”,运用仙居大讲堂、“强基惠民村村帮”联系村、红色教育基地、典型示范教育点、法官讲坛、法官论坛、法官专业会议等教育资源,开展丰富多彩的学教活动。组织党员干警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市四届三次党代会、县十三届三次党代会精神,学习中发〔2013〕4号文件规定的学习内容。院领导、人民法庭庭长要原原本本研读《论群众路线——重要论述摘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文件选编》、《厉行节约 反对浪费——重要论述摘编》、《之江新语》、《干在实处、走在前列》等5本必读书目。紧扣党的群众路线时代内涵、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四风”问题的具体表现和危害,组织党员干警开展“三思、三观”专题讨论,深刻反思与百姓的感情深不深、与百姓的距离远不远、百姓在心中的分量重不重,牢固树立人民创造历史的唯物史观,以人为本、人民至上的价值观,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观。全院性集中学习讨论时间不少于3天。各个党支部要运用灵活多样、务实管用的方式,抓好党员的学习教育,确保学习教育贴近实际、富有实效。
广泛开展“向身边的先进典型学习”活动,营造学先进找差距改作风浓厚氛围。在法院内部注重发现和宣传一批群众公认、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清正廉洁的先进典型,开展优秀审判长、优秀合议庭、优秀书记员评选活动,开展优秀裁判文书、优秀案例评选活动,树立有业务专长的典型,发挥典型的示范作用。邀请“实干论英雄”工作竞赛中涌现出的“实干英雄”,窗口服务单位涌现出的“服务标兵”,执法执纪部门涌现出的 “人民好公仆”,乡镇街道涌现出的“老百姓的贴心人”等,采取先进事迹专题报告会、座谈会、大讨论等多种形式,用身边的事教育激励身边的人。对照先进找差距、改作风,把“实干英雄”、“服务标兵”、“好公仆”、“贴心人”等先进典型作为镜子、尺子,组织党员干警紧密联系思想、工作实际,认真对照检查自身存在的问题,着力在学先进、见行动上下功夫,激励和带动更多的党员干警成为先进典型。
全面开展“基层走亲、连心解忧”活动,直接到群众中听取意见。全面贯彻“强基惠民村村帮”工程,帮扶团成员深入基层开展“基层走亲、连心解忧”活动,完善“四帮四促”工作机制,通过整合帮扶资源、健全帮扶工作制度,深入开展“结亲联姻”和认领村心愿活动。帮扶团成员要结合“心愿日历”和“帮扶日志”绘制帮扶百晓图。人民法庭庭长要走访辖区乡镇困难党员、困难户和重点对象户,座谈听取基层群众对司法的需求。组织法官开展巡回审判、送法进村、开设农村法律课堂等,密切联系群众。通过电视、网络、广播等媒介,与群众面对面交流,听取群众意见,回应群众呼声。要重视来信、来访等送上门的意见。
2、查摆问题、开展批评
找准找实具体“四风”问题。重点围绕为民务实清廉要求和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28条办法”、“六项禁令”和市委、县委有关规定,对照党章,对照廉政准则,对照改进作风要求,对照群众期盼,通过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民主谈、集体议等方式,深入查找、认真梳理存在的突出问题。还要对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进行检查。领导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要对照中央和省委下发的“四风”问题具体表现,书面条目式列出个人突出问题,分别交院长、分管领导和督导组审核把关。
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要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对照检查材料要一风一风列出“四风”问题的具体表现、典型事例,对“三公”经费支出、职务消费、人情消费、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和住房、家属子女从业以及《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组电明字〔2013〕25号)规定的内容等情况要逐一作出说明,要着重从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党性修养、政治纪律、担当精神等方面剖析根源,明确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主要负责同志要主持起草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并在一定范围征求意见。班子成员要自己动手撰写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对照检查材料中,“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不少于50%,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对照检查材料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开。上级党组织、党委(党组)负责同志和督导组要严格审核把关。
广泛开展谈心交心活动。院长与班子每名成员之间、班子成员相互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同志之间都要开展谈心交心,平时有隔阂、有误解的同志要主动谈心、交换意见,相互谅解、达成共识,并主动接受党员群众的约谈。院长与普通干警开展座谈。谈心要坦诚交流沟通思想、推心置腹交换意见,特别是相互之间开展的批评意见,要在谈心时充分沟通交流。谈心不受时间、次数的限制,谈得越多越好,越充分越好,既要肯定成绩,又要指出问题和不足,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在专题民主生活会前。
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领导班子要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要按照“人人说我、我说人人”的要求,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真刀真枪提意见,满腔热情帮同志,既揭短亮丑、动真碰硬,又实事求是、出以公心,不发泄私愤,不搞无原则纠纷,既要红红脸、出出汗,又要加加油、鼓鼓劲,努力达到团结—批评—团结的目的。会后,要在一定范围通报民主生活会情况。院领导班子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
3、整改落实、建章立制
坚持立说立行,上下联动抓整改。按照“常规性问题加大力度解决、遗留问题集中攻坚解决、新发现问题及时跟进解决”的要求,一开始就改起来,从具体事抓起、从身边事做起、从群众最不满意的事改起,即知即改,立说立行立改。院领导班子要切实针对“四风”方面、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找准病症,对症下药,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和措施,明确任务书、时间表和责任人,对重点问题要进行挂牌督办;领导班子成员要制定个人整改措施。实行开门整改,向群众作出整改承诺,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要在一定范围内及时公布,请群众评价和监督。建立难题破解“三化”工作机制:意见办理提案化。对收集到的各类意见建议进行梳理汇总,对一般化问题直接交相关部门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或当事人。破解难题项目化。对涉及全局、解决难度较大的问题建议,实行项目化管理,逐一建立破难台帐,明确领衔破难领导、责任单位、配合单位、目标要求、完成时限。动态监督信息化。及时向仙居群众路线网上报难题破解信息,随时公开项目进展情况。同时要把整改问题和需要上级帮助解决的问题衔接起来,以上带下,以下促上,动真碰硬、攻坚克难,持续用劲、步步为营,确保整改成效让群众看得见、得实惠。
坚持突出重点,全面开展十六项专项整治。认真落实省委“深入推进文风会风治理”、“严纪律、正作风、作表率”、“提能增效”、“规范领导干部工作和生活待遇”、“‘三公’经费使用检查”、“提振党员、干部精气神”和县委提出的“实干论英雄”、“平安仙居”和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等专项行动,结合法院实际具体抓好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拓展阳光司法渠道。落实好省高院《关于打造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全面深化阳光司法的工作要点及分工方案》,配合省高院开通“浙江法院司法公开网”。改进仙居法院外网网站,优化栏目设置,增加便民诉讼项目。开通集流程查询、信访、投诉处理等基本功能的12368电话,方便群众对诉讼情况的知悉。二是深化诉讼当事人权益保障机制。完善扩大刑事辩护工作机制,协调司法局对刑事案件法律援助救助力度,有效提高“三年以上辩护率”。加强当事人和代理律师诉讼权利行使的保障,落实民事诉讼立案审查阶段适用调查令意见。三是深化改革查封扣押财产兑现。深入开展网络司法拍卖改革工作,坚持“公开网拍优先”,扩大网络拍卖财物的范围,建立以网络拍卖为常态、委托拍卖为例外的司法拍卖模式,以缩短扣押财物变现时间、减少变现费用,扩大网拍规模效应。四是建立轻微刑事案件的简易速裁机制,强化与侦查、公诉环节的有效衔接,实现案件信息、起诉意见书、起诉书的网上流转。五是加大对法官的监督力度。规范法官业外行为,加强对法官在办案中行为的监督,开展廉洁司法教育日(周)活动。六是深入推进司法民主。认真落实好重大事项、重要案件和文件报送人大常委会制度。做好接受县人大常委会审议贯彻执行新刑诉法情况。选好、培训好、用好人民陪审员,落实好最高法院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上半年会同司法局公开选任35名人民陪审员,报县人大常委会任命。建立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机选机制,提高人民陪审员的参审率和参与率,建立人民陪审员退出机制,更好发挥人民陪审员的民主监督作用。七是加强刑事审判工作。在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分子的同时,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落实好宣告缓刑前的社会调查、非法证据排除、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等措施,完善未成年犯罪记录封存制度。严厉打击对危险驾驶罪、食品药品犯罪、环境犯罪。八是加大对重点项目重点工作的支持力度。审理好涉“治水”案件。加大污染环境案件的制裁力度,对入罪者依法刑事追究,对民事侵权者严格实行损害赔偿,依法支持公益诉讼主体起诉的案件。审理好涉重点工程、“三改一拆”案件。在土地房屋征收、国土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恢复原状、环保责令停产停业等重点领域推进“裁执分离”机制的全面落实和专项评查,实现协同司法。九是深化保障经济发展的职能。审理好涉困难企业案件。积极运用活扣押、债转股等司法手段,帮扶有市场有前景的涉案困难企业调解纠纷、维持生产、渡过难关。十是深入推进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开展档案电子化工作,在上半年完成诉讼档案电子化“三级达标”,年底前完成诉讼档案 “二级达标”工作。立案大厅增设电脑或触摸屏,上传审判、执行信息,为当事人查询资料提供便利。十一是增加司法与民意沟通途径。开通仙居法院官方微博,组织开展微博、广播电台、法院LED显示屏等媒体直播庭审活动,组织好重点工作和典型案例的新闻发布。十二是遏制公权滥用。认真贯彻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切实规范领导干部工作和生活待遇,整治超标配备公车、多占办公用房、新建滥建楼堂馆所等违规行为。十三是严控“三公”支出。对“三公”经费账单进行清查,加大对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的整治力度。十四是整治衙门作风。针对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机关作风顽疾,整饬工作纪律,规范干部行为,提高办事效能。十五是治理文山会海。建立健全务实高效的办会办文机制,简化会议程序,严格会议经费管理,从严控制各类文件简报和内部刊物。十六是集中整治“庸懒散”现象。坚持实干标准,围绕走进群众、实干解忧,走进矛盾、实干破难,抓事促人,以绩识人,加大调整“庸懒散”干部力度,全力打造实干型干部队伍。
坚持严字当头,持续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紧紧依托干部监督大联动这一平台,激活“五联”工作机制,实现干部监督力量“联建”、渠道“联通”、信息“联查”、问题“联治”、结果“联用”。要以教育预防和关爱干部为目的,抓早抓小,全程开展信息收集、调查处理、谈话警示、分级警戒,注重结果运用和责任追究。从严落实上级各项规定,严格执行仙居县正风肃纪工作相关政策规定。加大明察暗访和处置力度,在每周一次司法作风巡查基础上,增加巡查频率,从小处着手、细处着眼,坚决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重点检查公务用车、公务接待、办公用房和“三公”经费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坚决纠正“四风”,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通过聚焦问题、刚性规定、具体要求,继续狠刹“牌局”、“酒局”,严肃整治“会所中的歪风”,收受“三礼”等不正之风。对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等问题“零容忍”。对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并及时上报通过新闻媒体曝光,达到震慑一片的效果。深入开展明查暗访,做到重要时间节点、重点热点问题、经常性检查“三个不放松”。对存在一般性作风问题的干部,立足于教育提高,促其改进;对群众意见大,不能认真查摆问题,没有明显改进的干部,进行组织调整或纪律处分。对在活动中发现的涉财、涉赌等违纪违法问题,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加大不合格党员处置力度,对长期不发挥作用甚至起负作用的党员,进行严肃教育批评,督促整改,整而不改的,坚决进行组织处置,直至除名。
坚持务实长效,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制度建设。全面开展“学、清、立、改、停”,健全落实制度规定。学,就是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作风建设的一系列制度规定;清,就是对照中央、省委和市委精神和现行政策法规,对不适宜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立,就是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于法周延、于法有据、于事简便的原则,建立健全务实管用的制度规范;改,就是对不够完善或存在不足的政策制度做法及时改进;停,就是对不符合上级精神的政策制度做法及时废止。认真修订完善在联系群众、科学决策、作风考核评价、厉行节约、公务接待、公车配备管理、出国(境)管理、楼堂馆所建设管理、经费管理、领导干部工作生活待遇、职务消费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健全作风建设的制度体系。持续深化领导干部克服“四风”公开承诺制度、直接联系群众制度,以实际行动履约践诺。强化制度的刚性约束,提高党员干部依法依章依纪办事意识,加强对执行制度情况的督促检查,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无视制度的问题。
四、强化分级分类指导
坚持从实际出发,根据不同层级、不同领域、不同对象提出不同目标要求,有针对性地加强指导,鼓励探索创新,给各部门留出空间,把“规定动作”做到位,使“自选动作”有特色。
集中及时推进。根据县委的安排,我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大体安排8个月时间,集中教育时间一般不少于3个月,整个活动按照县委统一部署及时推进。
注重分类实施。法院层面要突出服务群众这个着力点,在增强服务群众意识、提高服务群众能力上下功夫,把联系服务群众工作做实,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中受教育、转作风。院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要紧紧扭住解决“四风”问题不走神、不散光,在找准和解决突出问题上下功夫、见实效。审判执行、立案信访、调解中心等要注重在当事人中听取意见、找问题抓整改,要以当事人的满意度来衡量活动开展的成效。对离退休党员也适时参加学习教育。
五、加强组织领导
教育实践活动要充分发挥党员领导干部的示范带头作用,院领导都要建立教育实践活动联系点,带动和推进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
加强组织建设,严格领导责任。法院成立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抽调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同志参加具体工作。院长切实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强化纪律要求,做到“一把手”带头,发挥示范推动作用。院领导确定1个部门作为联系点,加强调研和指导,努力把联系点建成示范点,发挥好示范和引导作用。各部门负责人作为本部门的直接责任人,对教育实践活动走过场的,要追究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虚心接受督导,扎实开展活动。县委向我院派出督导组,强化对教育实践活动的督促检查。督导组将按照省委“走在前列”、“不走过场”的具体要求,认真审阅督导我院的活动实施方案、“四风”问题条目式书面材料、对照检查材料、整改方案等,全程参与专题民主生活会并进行点评,督促抓好每个环节各项工作落实。本院各部门、全体人员要坚持标准,确保质量,有效传导压力,把督导组的要求作为活动开展的推进剂,自觉严格按照县委的统一安排开展活动。
注重群众参与。坚持开门搞活动,从活动一开始就要扎下去听取意见和建议,每个环节都要通过民主恳谈、民主评议、民意调查等方式,组织群众参与监督,评议效果,真正让群众满意。既要听法院内部普通干警的心声,也要听各单位、群众、当事人的呼声。要在每个环节工作结束后适时开展“回头看”,抓到底,抓长久,防止活动踏空走样。
严明活动纪律。在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期间,院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要严格要求,从我做起,当好表率。院长不出国(境),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一般不安排出国(境),因特殊情况需安排的,须按干部管理权限严格审批,并报省、市、县委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备案。法院层面原则上不安排集体外出考察交流活动。院领导班子成员必须全程参加专题民主生活会,一律不得请假。严格遵守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作风建设的有关规定,节俭办会办事,不搞形式主义。法院党组要加强对教育实践活动的组织领导,严肃纪律,集中精力,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加强宣传引导。充分运用主流媒体和新兴媒体,及时上报活动信息到县委开设的专题专栏,大力宣传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部署要求、工作进展和重要成果。利用法院外网、微博等,充分发挥网络宣传效应,营造网上网下同步推进的浓厚宣传氛围。注重抓好典型宣传,善于发掘、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培育、宣传先进个人和典型集体,发挥示范带动作用。适时进行新闻发布,通报活动开展情况,就群众关注的问题及时回应。强化舆论监督,通过以案说法、事件追踪评述等方式,发挥监督警示作用。加强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探索,总结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取得成果、实践成果和制度成果。各部门的活动进展情况、特色做法及工作成效等,要及时报送法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信息来源: 南京大汉网络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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