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仙居县委员会各委年度工作考核细则(1)

发布日期:2015-01-04 访问次数:


项目及

分数

基本要求及分值

计分标准

1

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8分)

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责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在指定时间前报送(4分)

及时报送得2,经主席会议审议通过的或按要求及时修订的得2分;

能客观总结年度工作并在指定时间前报送年度工作总结(4分)

及时报送得2,经主席会议审议通过得2分;

 2

提案

工作

15分)

立为提案的件数达到本委委员数的50%,其中集体提案(含界别提案)件数达到本委委员数10%以上(委员数少于10人的委至少1件)(6分)

立案提案达到50%3分,达不到的每降10%1;

集体提案达到10%3分,达不到的每降1%0.3;

准时参加有本人所提的提案在内的办理提案三见面座谈会

3分)

无故不参加的,每人/次扣0.5分。

及时反馈对办理结果的意见

3分)

没有反馈或超过指定时限反馈的,每件扣0.5分。

全会3天前上交应交提案件数的60%以上(3分)

达不到的每降10%0.5分。

 3

委员活动参与面

8分)

全年组织委员集体活动4次以上且记录清楚完整(4分)

全年组织委员集体活动不足4次的扣1/.记录不完整的扣0.5/

委员活动参与面达到90 %4分)

全年委员活动参与面每降10%1分。

 4

信息

工作

15分)

完成年度信息工作基本分

10分)

未完成的,按完成任务分的比例给分

积极撰写和报送信息(5分)

全年报送10篇以下每篇得0.5分,报送10篇以上得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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