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号 |
项目及
分数 |
基本要求及分值 |
计分标准 |
1 |
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8分) |
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责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在指定时间前报送(4分) |
及时报送得2分,经主席会议审议通过的或按要求及时修订的得2分; |
能客观总结年度工作并在指定时间前报送年度工作总结(4分) |
及时报送得2分,经主席会议审议通过得2分; |
2 |
提案
工作
(15分) |
立为提案的件数达到本委委员数的50%,其中集体提案(含界别提案)件数达到本委委员数10%以上(委员数少于10人的委至少1件)(6分) |
立案提案达到50%得3分,达不到的每降10%扣1分;
集体提案达到10%得3分,达不到的每降1%扣0.3分; |
准时参加有本人所提的提案在内的办理提案三见面座谈会
(3分) |
无故不参加的,每人/次扣0.5分。 |
及时反馈对办理结果的意见
(3分) |
没有反馈或超过指定时限反馈的,每件扣0.5分。 |
全会3天前上交应交提案件数的60%以上(3分) |
达不到的每降10%扣0.5分。 |
3 |
委员活动参与面
(8分) |
全年组织委员集体活动4次以上且记录清楚完整(4分) |
全年组织委员集体活动不足4次的扣1分/次.记录不完整的扣0.5分/次 |
委员活动参与面达到90 %(4分) |
全年委员活动参与面每降10%扣1分。 |
4 |
信息
工作
(15分) |
完成年度信息工作基本分
(10分) |
未完成的,按完成任务分的比例给分 |
积极撰写和报送信息(5分) |
全年报送10篇以下每篇得0.5分,报送10篇以上得5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