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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31024737798117G/2013-3751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13-06-25 发布机构 仙居县
组配分类 县本级财政预决算

关于仙居县2010年财政决算的报告


发布日期: 2013-06-25 访问次数:

关于仙居县2010年财政决算的报告
仙居县财政局局长 姚文浩
(2011年8月30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县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批准了《关于仙居县201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1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现在,2010年全县财政决算已经汇编完成,并已报经上级财政部门审核通过。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县人大常委会作仙居县2010年财政决算报告,请予审议。
一、财政预算调整情况
2010年,为保持全县经济财政的可持续发展,县政府根据地方政府债券收支情况和《预算法》相关规定,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了地方政府债券收支及财政预算调整方案。12月29日,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0年地方政府债券收支及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调增2010年“国内债务收入”预算7500万元,相应调增2010年支出预算7500万元,则全县2010年地方财政支出预算从88500万元调整到96000万元。
二、财政收入决算情况
2010年,全县实现财政总收入106582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7.9%,增长14.1%;其中地方财政收入56698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8.4%,增长14.8%。地方财政收入分项目完成情况如下:
(1)税收收入49353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12.4%,比上年增长19.8%。其中:
国内增值税(25%)1137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3.1%,比上年增长8.8%。
营业税12752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2%,比上年增长2.1%。
企业所得税(40%)6202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7.7%,比上年增长15%。
个人所得税(40%)4268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35.1%,比上年增长40.9%。
城市维护税2773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6.7%,比上年增长9.2%。
耕地占用税731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4.4%,比上年增长21.8%。
契税5925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53.1%,比上年增长192.6%。
其他各税5332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24%,比上年增长14.5%。
(2)非税收入7345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87.6%,比上年下降10.2%。其中:
排污费30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比上年增长97.4%。
水资源费199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0.5%,比上年下降7.9%。
城教费收入1524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8.9%,比上年增长8.5%。
罚没收入5003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80.7%,比上年下降18.7%。
其他各项收入319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20.4%,比上年增长26.6%。
三、财政支出决算情况
2010年,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56698万元,体制结算补助26856万元,其他补助(含年终结算补助)39767万元,三项合计123321万元,减去上交省财政13404万元,当年财政可用资金109917万元,加上专项补助35391万元,转贷财政部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收入7500万元,调入资金9278万元,2009年结转2010年使用47502万元,减去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具体说明见附件)18500万元,全县财政支出调整预算数为191088万元,实际执行数14661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76.7%,比上年增长18.9%;结转2011年支出44469万元,全年财政收支基本平衡。财政支出分项目完成情况如下: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31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7.9%,比上年增长18.6%。
国防支出22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76.9%,比上年增长34.3%(主要是省补专项资金增加)。
公共安全支出1154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6.3%,比上年增长34.6%(主要是财政部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安排看守所迁建支出2200万元)。
教育支出3641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7.9%,比上年增长0.1%(主要是2009年义务教育绩效工资人员经费比2008年增加了9300万元,而2010年人员经费基本没有增加;此外,2010年省拨基建和偿债资金1321万元、县财政安排基本建设资金1900万元、扶困助学资金658万元全部没有在预算内安排,而2009年这三项资金在预算内共安排了3195万元,如果剔除这一不可比因素,则2010年预算内教育支出增加3879万元,增长10.7%)。
科学技术支出214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2.6%,比上年增长25.0%(主要是省补助专项资金增加)。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46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82.6%,比上年增长36.4%(主要是省补助专项资金增加)。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87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1.4%,比上年增长66.1%(主要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新增和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
医疗卫生支出1539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3.1%,比上年增长28.4%(主要是农医保补助筹资标准提高(省补助部分增加900万元,县级增支的480万元在土地出让金中安排)、省补人民医院基建增加500万元、省补助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村卫生室基建1500万元、其他省补专项和县财政医疗保障增加支出500万元)。
环境保护支出647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6.7%,比上年增长326.5%(主要是县财政安排生态县建设资金增加400万元、财政部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安排用于垃圾填埋场建设和横溪白塔污水处理工程2600万元、省专项补助资金拨款增加1900万元)。
城乡社区事务支出671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88.7%,比上年增长48.2%(主要是地方政府债券安排用于盂溪整治项目2000万元)。
农林水事务支出1589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75.0%,比上年增长4.9%(增幅不大的原因主要是2008年项目在2009年实施增加支出2400万元、2009年督促职能部门加快项目进度增加资金支出1500万元。剔除这两项因素,则2010年农林水支出增幅达41.2%)。
交通运输支出1164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6.9%,比上年增长9.0%。
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158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70.2%,比上年下降7.6%(主要是省补助专项资金减少)。
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292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79.3%,比上年增长127.6%(主要是家电下乡和汽车摩托车下乡省补助增加支出1411万元)。
国土资源和气象等事务支出37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75.8%,比上年下降26.6%(主要是国土预算安排减少预算内资金100万元(增加预算外资金拼盘)和气象局省补专项减少)。
住房保障支出86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87.5%,比上年增长64.3%(主要是省拨中央补助公共租赁住房和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增加286万元)。
粮油物资储备等事务支出 11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39.7%,比上年下降24.1%(主要是粮食局经费并入发改局在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下的“发展与改革”中列支)。
国债事务支出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
其他支出165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5.0%,比上年下降45.1%。
四、2010年主要财政工作
2010年,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支持下,我们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县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精神,主动服务经济发展,狠抓增收节支管理,全面改善服务民生,深化财政体制改革,较好地完成了各项财政工作。
1、立足长远,广泛培植地方财源。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和财政政策的引导作用,促进企业转型升级,贯彻执行县工业扶持政策,兑现各项工业奖励资金1276.11万元,支持企业进行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吸引民间资金,引导投资方向,重点扶持上市企业、重点骨干企业、转型升级较好企业和对地方税收贡献较大企业,帮助企业做大做强做优。继续落实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及时做好困难企业税费减免、税款缓征等工作,2010年地税部门共为企业减免减征各类税费3000多万元;国税部门办理各类退税18286万元,有效地缓解了企业的资金压力。深入推进企业分离发展服务业,积极发展总部经济,全年共增收税款4343万元。
2、加强征管,确保收入平稳增长。开展税收调查,加强收入分析和预测,规范重点税源监控。深化不动产、建筑业营业税项目管理,加强货物运输和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管理;持续推进企业所得税专业化管理;全面推广应用个人所得税全员申报管理软件,全年申报2603户,入库5577.5万元,列全省前列;完善个人股权转让行为个人所得税征管措施,全年入库455万元;实现契税和耕地占用税征管职能划转平稳过渡,应用契耕两税征管软件,建立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一体化征收模式。组织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邮政业专项纳税评估工作,继续做好国地税联合办证和个体工商共管户定期定额信息共享工作;加强委托代征管理,全年国税部门代征入库地方税费524万元,其中税收收入470万元;优化纳税服务,设立纳税“百宝箱”,成立“个体纳税人之家”,组建纳税服务志愿者大队,开展“同心汇聚优化服务、税企共建生态文明”主题税收活动,着力提高纳税人满意度。组织实施房地产、建筑安装、交通运输等行业的税收专项检查,深入开展打击整治发票犯罪专项行动。加强非税收入管理,做好土地文章,全年土地出让金收入8.5亿元,增长114%;加强行政事业单位房租收入管理,将房租收入税后纳入财政专户;加强五费合征,规定所得税核定征收企业的单位统筹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改按工资总额申报缴纳,全年社保费收入23086万元,增长29.1%。
3、优化结构,支持社会事业发展。一是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积极创建省级生态县,安排生态县建设基金100万元;投入1600万元完成全县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筹措1400多万元有序推进“清洁优美家园、文明和谐乡村”行动;拨付2000多万元用于生态公益林建设等,切实改善生态环境。二是大力推进城乡统筹发展。拨付3600万元用于盂溪北段整治、穿城南路二期、环城北路西延段等工程建设、1000万元用于城关四小迁建工程、500万元用于盂溪河道整治、200万元用于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360万元用于乐安公园建设、115万元用于文化公园改造等,城市基础设施不断完善。财政奖补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874万元,投入“十村示范、百村整治”工程903.2万元、“百村饮水”工程1083万元、“农房改造攻坚年”活动281.3万元、“康庄工程”380万元等,进一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三是大力推进民生事业发展。教育方面,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行农村义务教育免住宿费政策;继续实施义务教育绩效工资,切实保障教师的工资福利待遇;投入4092万元全面启动校安工程建设,完成改造面积6.6万平方米;投入941万元继续实施扶困助学政策,扩大扶困助学范围;下达补助资金3958万元用于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杂费和免课本费、职业教育三大专业免学费、以及给职业学校高一、高二学生发放国家助学金等。文化体育方面,下达资金474.6万元,继续实施“文化三下乡”、改造乡镇文化站、创建村级文化活动室、文化示范户和小康体育村、建设“文化低保”工程等,切实丰富老百姓的业余文化生活。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全年财政贴补5197万元,支付60周岁以上老年人基本养老保险金4645万元;不断完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安排医疗救助资金542万元提高医疗救助资金筹资标准;大力推进社会福利建设,投入资金253万元用于残疾人共享小康工程和康复工程建设等;支持就业工作,投入资金340万元,惠及下岗人员1819人;推进廉租房建设,争取中央廉租房保障资金401万元、从土地出让金中筹集1600万元重点实施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及居民小区整治等一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工程和为民办实事项目。医疗卫生方面,再次提高农医保筹资标准和医药费报销比例,全年共筹措资金7136万元,报销医药费7573万元;开展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筹措资金458万元;支持实施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安排专项资金973万元;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站和村卫生室建设,投入资金1675万元,切实为老百姓提供更好的卫生服务和卫生安全保障。
4、深化改革,不断提高管理水平。按照“三个子”的公共财政管理要求,理顺职能,优化流程,制定了“三位一体”财政组织机构改革方案。强化预算管理,规范和细化预算编制,严格预算执行。稳步开展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在三个单位开展改革试点。不断健全绩效评价制度,联动开展下山搬迁、共享小康工程等专项资金绩效管理。调整乡镇(街道)财政体制,逐步提高乡镇(街道)财政保障水平;根据我县实际,提出了“分片核算集中管理”的乡镇财政管理模式。加强国有资产管理,起草了《仙居县投融资平台搭建实施方案》,开展投融资平台搭建的前期工作;不断完善国有资产监管制度,健全董事、监事委派流程,盘活存量资产,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加强财政支农资金整合,开展全县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检工作,共清查07-09年度涉农资金8.05亿元,并配合中央检查组做好重点抽查工作,确保我县“三农”政策落实到位。加强财政项目预算审核工作,全年自行审核或委托中介机构评审政府投资的标底预算项目104个,送审工程项目总造价34822.6万元,核增造价959.5万元,核减造价2010.3万元,净核减造价1050.8万元,审定造价33771.8万元。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小金库”清理回头看和社会团体、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建立健全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虽然2010年全县财政工作总体运行良好,但我们也应该清醒认识到:财政收入增长乏力,后续财源有待进一步开发;财政收支矛盾仍旧比较突出,保运行、保平衡压力很大;财政改革步伐有待加强,改革的深度和广度仍有发展空间。为此,我们将根据县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依法治税,科学理财,加强财政监管,推进改革创新,努力完成各项财政工作任务,为加快仙居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附件:
关于设立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说明
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是指由本级政府设立,从规定渠道筹集,用于调节本级预算平稳运行的预算储备资金。结合本地实际,合理安排,切实提高地方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为地方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稳定的财力保障。
一、设立依据: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财预[2010]37号《关于建立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通知》规定。
二、设立时间:规定自2010年度起即可建立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三、资金来源:1、一般预算净结余;2、年度一般预算超收收入;3、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及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四、设立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程序:由本级财政部门根据当年本级财力情况,提出意见报本级政府审定。本级政府在向本级人大作关于预算草案的报告和向本级人大常委会作关于决算草案的报告时,要将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有关情况与一般预算收支和预算结余一并报告。
五、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使用规定:原则上纳入年初预算管理,在编制预算时从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与其他预算收入统筹安排,接受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
六、年度中间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规定: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作为预算储备资金,不能用于年度中间出现的一般性资金需求。
(一)年度执行中,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应当用于:(1)弥补重大减收因素造成的资金缺口;(2)应对不可预见的重大突发公共事件;(3)年度中间落实国家政策要求;(4)消化历史欠账;(5)事关经济社会长远发展的基础性建设项目;(6)解决本级党委、政府议定的重大事宜所需资金等。
(二)年度执行中,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审批规定: 年度执行中确需动用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安排支出的, 本级财政部门提出使用方案报本级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后,按规定向本级人大常委会财经工作机构通报情况,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检查。
七、我县设立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情况:2010年我县超收增加可用财力 3677万元;年终结算后,省财政年终财力性补助14800万元;为此我县的结余达62969万元,因省财政对账单下达是在我县“两会”结束后,我局提出设立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8500万元的建议。

信息来源: 面向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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