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多措并举加强公车管理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制定出台《车辆管理规定》和《驾驶员管理规定》,车辆管理调度统一由司法行政装备管理科负责,实行定人、定车、定位、定责任;实行定点加油、定点维修、定点保险。《驾驶员管理规定》要求驾驶员要严格按照派车单上指定的路线行驶,不得随意改变;严禁公车私用;驾驶员违反廉政规定收取当事人财物的,不论财物价值多少,一经查实,解除劳动合同等内容。
二是运用科技手段。将所有公车全部安装GPS系统,车辆运行的状态、位置、速度及其他各种信息实时传输到指挥中心,由计算机对信息进行分类和整理,并在监控终端显示,能方便对警车的实时调度与管理。该系统同时具备自动的轨迹记录功能,在半年内可实时查看车辆走过的历史路线,有效遏制公车私用现象。
三是实行每月通报。行装科每月对车辆行使里程、油耗、修理费等相关数据在法院内网、公告栏进行公开通报,结合每月数据,对油耗异常的车辆,要求驾驶员进行说明;年终对每公里油耗最低,全年安全驾驶无事故的驾驶员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倡导节油安全驾驶。
四是强化监督检查。院纪检室结合全县开展的正风肃纪专项检查,强化公车使用情况的检查力度和密度,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鼓励群众对法院车辆违章、违规行为进行举报;实行“每周两查看制度”,即通过GPS系统并结合派车单查看车辆运行轨迹,非工作时间查看车辆入库封存情况。
信息来源:
仙居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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