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代表带头参与和支持推动“清洁优美家园、文明和谐乡村(社区)”建设活动的倡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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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县人大代表:
“清洁优美家园、文明和谐乡村(社区)”建设活动,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县人大代表应积极响应县委、县政府的号召,义不容辞地履行好自身职责,推进这项活动的深入开展。为此,我们特发出如下倡议:
一、当好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员。积极向群众宣传生态环保法律法规,宣传文明卫生健康知识,宣传“清洁优美家园、文明和谐乡村(社区)”建设活动的重要意义,倡导绿色环保理念,引导群众自觉参与,努力营造“人人动手、个个参与”的良好氛围,推动这项活动的扎实开展。
二、当好城乡环境整治的实践员。模范遵守生态环保法律法规,坚决执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积极参与这项活动,充分发挥示范榜样作用,做到以身作则、身体力行,积极配合支持所在村及选区做好垃圾清理、河道清理、污水治理、“三乱”治理和村庄绿化等各项工作,改善人居环境,建设美丽乡村。
三、当好清洁家园建设的监督员。充分履行代表职责,积极履行监督职能,督促检查所在村及选区的相关工作,加强与群众的沟通联系,认真听取群众的呼声,及时反映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督促政府加以整改落实,确保活动落到实处。
“清洁优美家园、文明和谐乡村(社区)”建设活动,事关仙居形象,事关群众的切身利益,让我们坚持从自身做起,带头参与、积极支持,为推进“生态立县”战略,实现跨越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倡议人: 周永星 潘先亮
应汉记 王荣华
吴焕跃 陈乃富
王建慧 王爱琪
张林国 陈焕顺
2010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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