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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积极创造条件 稳步推进台湾农民创业园建设》的建议案

发布日期:2010-06-22 访问次数:


中共仙居县委、仙居县人民政府:
    自2009年11月我县经农业部、国台办批准设立台湾农民创业园以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做了大量的前期准备工作。成立了由县委书记和县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组建了创业园管委会,设立了具有独立法人身份的台湾农民创业园融资公司。并在考察学习外地经验的基础上,制订了《台湾农民创业园建设实施方案》,明确了创业园建设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工作内容,并开始了规划的编制工作。
为使我县台湾农民创业园建设得以稳步推进,县政协常委会将此作为今年重点课题,组织人员开展了专题调研。县政协七届十四次常委会议在听取调研组汇报的基础上,开展了专题协商。现将经常委会审议通过的建议案报送给你们,供决策参考。
    一、我县台湾农民创业园的现实基础
    我县创办台湾农民创业园具备比较良好自然条件和一定的人文环境优势,主要体现在:
    1、良好的自然生态。我县自然环境优美,四季分明,雨量充沛,气候条件比较独特,小盆地特殊气候,日夜温差大,适宜引种栽培的农作物品种较多,为开展对台农业合作提供了较好自然基础条件。
    2、便捷的交通条件。随着台金、诸永两条高速公路的全线贯通,我县将成为浙东南交通小枢纽,区位优势开始凸现,方便农产品的集散和休闲观光农业的拓展。同时,我县距离玉环对台直航口岸只有149公里,距离萧山国际机场只有218公里,开展对台农业合作具备比较便捷的交通条件。
    3、人文环境优势。仙居籍台胞2600多人,每年回乡探亲观光的台胞在100人次以上。宋楚瑜先生的夫人陈万水即为我县台胞,宋先生对我县台湾农民创业园建设十分关注。同时,我县外出经商人员有8万多人,其中不少与台资客商有一定的联系与接触。所有这些都为我县创建工作提供了一定的人脉资源。
    4、区域特色农产品开发具备一定优势。我县有不少具有一定产业优势的传统农产品,杨梅种植面积达12万亩,已经成为全国杨梅的主要产区之一。仙居鸡、笋竹两用林、仙居茶叶、绿色有机稻米、苗木花卉、特色小果品也有一定基础,为引进台湾农业科技、改造提升我县传统农业提供了用武之地。
    5、民间对台农业交流已有一定基础。我县在引种台湾农产品和引进台湾农业技术方面已有比较成功的尝试。不仅有台湾蜜梨、台湾青枣在我县引种成功,而且还聘请台湾农业专家帮助开展农业科技攻关,成功开发出两熟提子。
    与此同时,我们也应该清醒地认识到我县建设台湾农民创业园面临的诸多困难和问题。
    一是对台湾农民创业园了解不多,认识模糊,创建工作氛围还没有形成。我县台湾农民创业园还处于起步阶段,多数干部群众对台湾农民创业园建设的目的意图、目标任务知之甚少。因为规划还在编制中,选址尚未确定,有关乡镇街道处于观望状态,工作无从开展,同时,创业园建设必然涉及土地征用和流转,部分乡镇干部有畏难情绪。有的村级干部则对台湾农民创业园能否为当地群众带来实惠存有疑虑,对台湾农民创业园落户兴趣不大,积极性不高。台湾农民创业园建设的群众思想基础还不扎实,创建工作的良好氛围尚未形成。
    二是现有的农业基础条件离吸引台湾农民和台湾工商资本来我县投资创业还有较大差距。虽然我县每年涉农资金有上亿元,但真正投到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上的资金比较有限,农业基础设施条件的改善步伐比较缓慢,农业基础条件离台湾农民创业园要求还存在很大差距。一方面,没有现成的上规模、上档次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可供依托;另一方面,土地资源比较有限,我县实际可利用耕地面积只有20多万亩,集中在横溪、白塔、下各三个小平原,下各已经作为我县工业发展的战略平台,除此就只有白塔和横溪两个区块了。农业传统项目虽然不少,但除了杨梅产业,其他地方特色农产品还没有形成规模效应。同时,目标定位的确定、规划的编制、核心区的选址、区块功能的布局等前期基础工作还没有实质性的推进。
    三是涉及台湾农民创业园建设的政策体系不够完备。目前,我县有关台湾农民创业园建设和招商引资的政策体系还没有形成,使创业园建设和招商引资工作很难有效推进。台湾农民创业园涉及一定的建设用地,而目前还没有如何解决台湾农民创业园建设用地指标和土地征用的政策。根据台湾农民创业园土地流转工作特殊性,现有的土地流转政策还有许多不相适应的地方,如对核心区范围内已经流转出去土地的政策处理问题,以及土地流转的方式如何使老百姓能够接受等问题都需要认真考虑。同时,招商引资的优惠政策以及服务入园台农、台商的政策都还不完备。
    四是农村劳动力整体素质不高,难以适应台湾农民创业园建设需要。目前,我县农村在家从事农业的劳动力基本上是没有多少文化知识的老农民,传统小农思想观念根深蒂固,难以接受现代农业理念的灌输,缺乏现代农业生产所必需的各项技能。这既给台湾农民创业园的劳动用工带来严重制约,影响我县台创园的吸引力,也使台创园对我县农业的辐射带动作用受到削弱。
    二、积极创造条件,稳步推进台湾农民创业园建设
    我县台湾农民创业园的设立,既是一次重大机遇,更是一项严峻挑战。因为鉴于我县的现实情况,要办出特色、办出档次、办出影响、办出效益,是一件十分艰巨的任务。为使我县台湾农民创业园建设稳步推进,需要我们努力创造各方面的条件。为此建议:
    1、加强宣传,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努力形成良好的创建工作氛围。我县台湾农民创业园,是在两岸农业交流与合作进入快速发展时期,台资投资大陆农业的步伐不断加快,两岸农产品贸易增长迅速的历史背景下批准设立的。它既是海峡两岸开展农业交流与合作的一个平台,也是我县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实现农业产业提升、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重要机遇。要使我县台湾农民创业园建设能够稳步推进,必须统一全县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着力营造理解、支持、促进台创园建设的良好工作氛围。要充分利用各种会议和新闻媒介开展广泛宣传,使广大干部群众能够清楚台湾农民创业园建设的目的意义、目标任务,充分理解县委、县政府“以创业园为平台,通过引进台湾现代农业新理念、新品种、新技术、新管理方式以及资本、设备等,进一步提升仙居农业科技水平,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指导思想和战略意图。通过宣传,使全县广大干部群众真正意识到,台湾农民创业园建设不仅是为台湾农民和工商资本投资我县农业提供的一个平台,更是为我县现代农业发展谋求新出路、为全县广大农民致富创造新渠道的重要举措,为创建工作创造良好氛围。
    2、进一步明确目标定位,抓紧编制切实可行的台湾农民创业园规划。要树立正确的规划理念,把引进台湾现代农业新理念、新技术、新品种、新管理方式和资金、设备,带动我县农业产业提升和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作为我县台湾农民创业园的目标定位。要注重发挥我县的资源优势,在功能区块布局上充分体现我县的地方特色,努力形成在全国别具一格的亮点和看点。在规划时,一要做到与现有资源相结合,充分利用民间与台湾农业合作的基础,并通过引进台湾先进农业科技改造提升我县传统特色农产品,使我县已经做大了的农业产业进一步做精做强,使具备发展潜力的品种能够发展壮大,促进我县农业转型升级,实现资源的最优化配置。二要做到与我县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发展方向的有机结合,根据我县整体功能区布局,在核心区块和综合示范区块的选址上力求科学合理,充分考虑可利用的基础条件和台湾农民创业园未来的拓展空间,并留足县城和中心镇自身发展的余地。三要做到与其他各项相关规划的结合,与我县的城乡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绿色农产品生产基地规划、环境保护规划、风景旅游区和旅游度假区规划相衔接,重视永安溪生态湿地资源保护。
    在规划编制过程中,既要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邀请国内著名规划设计所和台湾方面的有关专家参与我县规划编制工作,使我县台湾农民创业园充分体现台湾农业的特色,增强规划的科学性,以吸引台湾农民来我县创业;又要广泛听取和征求我县农业方面科技人才和各职能部门、相关乡镇街道的意见,使规划更符合我县实际,更具有实施的可行性。要充分发挥规划的龙头作用,在规划实施中,要避免规划随着项目走的现象,切实保障规划的严肃性。
    3、突破瓶颈,加大投入,尽力创造良好的创业发展基础条件。着力解决好土地瓶颈制约,保证台湾农民创业园土地征用、流转工作顺利,保障有项目就能够落地。在用足现有各项土地政策,通过开展土地整理等方式增加用地指标的同时,积极向国务院、省政府争取台湾农民创业园优惠的配套建设用地政策。尽快包装项目,争取列入省级重点项目,落实建设用地指标。对入园项目,可以不占用建设用地的尽可能不占用,以土地流转、租赁方式解决,节约建设用地指标。如江苏锡山台湾农民创业园没有动用建设用地指标引进了一家现代化的大型食用菌生产企业的做法,值得我们好好学习借鉴。在土地征用工作中,既要充分发挥当地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的作用,有效运用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开展土地征用工作,又要在政策处理时,充分保护群众利益,妥善解决被征地农民的生活出路和社会保障问题。在土地流转工作中,要认真研究切实可行的流转方式和流转机制,以现行土地流转价格为依据,合理确定土地租金给付方式和标准,根据园区建设实际需要,有计划、分批次地开展流转工作。对还没有明确项目的拟流转土地,可以与农民先签订预流转协议。
要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大园区投入力度。台湾农民创业园建设应坚持“政府引导、公司运营”机制,县政府要统筹安排各项支农资金重点支持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并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扶持,同时,要尽快向台湾农民创业园融资公司注入各种可供抵押资产和一定的资本金,使其能有效开展融资,充分发挥作用。根据资金情况,按照轻重缓急,稳步推进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分步完成核心区内“三通一平”基础设施建设和必需公共设施建设,尽力为台湾农民来仙投资创业提供良好的基础条件。
    4、出台政策,优化服务,着力改善创业投资软环境。要抓紧制订出台推进台湾农民创业园建设的相关政策,尽快形成以破解瓶颈制约为核心、着力推进园区建设的政策体系。并在充分借鉴外地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县实际,制订出台包括土地、税费、金融、安全保障等在内的吸引投资、服务入园业主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加强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健全组织机构,根据工作需要,不断充实台湾农民创业园管委会力量,把与创业园建设关联较大、懂相关政策和业务的职能部门骨干人员充实到管委会办事机构中,并聘请国内有关方面专家设立咨询组。明确各相关部门和乡镇街道职责分工、目标任务,努力形成工作合力。研究制定工作例会、问责奖惩、项目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在台湾农民创业园运作机制上,除了要充分发挥台湾农民创业园融资公司这一投融资平台和市场运作主体的作用外,还要抓紧组建台湾农民创业园管理服务公司,为入园台商、台农提供“一站式” 、全方位的服务。
    5、大力开展招商引资引智工作。紧紧围绕“招商建园、功能强园”的发展理念,根据我县实际,明确招商引资引智的重点内容,编制招商引资引智工作手册,并通过各种途径和各类平台,开展广泛宣传。如利用仙居籍在台人员和知名人士,加强对台联系与交往,争取与台湾农会、商会等组织建立正常性的联系制度,有计划地组织系列推介活动。积极邀请台湾地区以及其他一些农业科技先进国家的农业组织、农业企业和大陆台资客商来我县考察,并在条件成熟时举办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论坛等,扩大我县台湾农民创业园的影响,力争吸引一批大财团、跨国公司来仙居落户,建成几个在全国都有较大影响的农业项目。同时,为保证我县台湾农民创业园健康可持续发展,要对入园企业、入园项目进行审核把关,以避免投机资金以假项目进行圈地现象。
    6、通过多种途径,着力提高农村劳动力整体素质。一支能够接受现代农业新理念、新技术、新管理方式的新型农民队伍,是使我县通过台湾农民创业园建设促进农业科技水平提升和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这一指导思想得以落实的人力资源保障。要充分发挥现有农业合作社在接受和传播台湾现代农业理念中的作用,搭建我县农业合作社与入园项目的沟通渠道,使之成为我县农民对接台湾农民创业园的纽带。重视发挥我县农业科技人才在传播台湾农业新技术上的作用,根据创业园劳动用工和新品种引种栽培技术要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工作,为创业园培养合格的劳动力,为台湾农民创业园带动辐射我县农业生产造就一批实用人才。通过努力,使全县广大农村的农业劳动者能主动融合到台湾农民创业园建设中,并从中真正得到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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