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及
分数 |
基本要求及分值 |
计分标准 |
1 |
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10分) |
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责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在指定时间前报送(5分) |
及时报送得2分,经主席会议审议通过的或按要求及时修订的得3分; |
能客观总结年度工作并在指定时间前报送年度工作总结(5分) |
及时报送得2分,经主席会议审议通过得3分; |
2 |
提案工作
(15分) |
立为提案的件数达到本委委员数的50%,其中集体提案(含界别提案)件数达到本委委员数10%以上(委员数少于10人的委至少1件)(6分) |
立案提案达到50%得3分,达不到的每降10%扣1分;
集体提案达到10%得3分,达不到的每降1%扣0.3分; |
准时参加有本人所提的提案在内的办理提案三见面座谈会(3分) |
无故不参加的,每人/次扣0.5分。 |
及时反馈对办理结果的意见(3分) |
没有反馈或超过指定时限反馈的,每件扣0.5分。 |
全会3天前上交应交提案件数的60%以上(3分) |
达不到的每降10%扣0.5分。 |
3 |
委员活动
参与面
(10分) |
全年组织委员集体活动4次以上且记录清楚完整(4分) |
全年组织委员集体活动不足4次的扣1分/次.记录不完整的扣0.5分/次 |
委员活动参与面达到90 %(6分) |
全年委员活动参与面每降10%扣1分。 |
4 |
信息工作(10分) |
完成年度信息工作基本分(7分) |
未完成的,按完成任务分的比例给分 |
积极撰写和报送信息(3分) |
全年报送10篇以下每篇得0.3分,报送10篇以上得3分。 |
5 |
对口联系
协商议政(10分) |
记录清楚完整。(4分) |
记录欠清楚完整扣1-4分。 |
专委会对口联系面达到30%以上,乡镇(街道)工委协商议政会2次以上。(6分) |
对口联系面20-30%扣2分,10-20%扣4分,10%以下扣6分。
协商议政活动少1次扣3分。 |
6 |
两好委员(10分) |
当年被评为“两好委员”率达到90%以上 |
未达到90% 的,每降10%扣1分。当年有委员受党政纪处分扣0.5分/人次,被追究刑事责任扣1分/人次. |
7 |
委员
学习
(5分) |
专委会、街道工委委员参加在城委员学习,全年平均参与率达80%以上;乡镇工委组织委员集中学习2次以上,且委员参与率达80%以上。(学习会前经请假同意的,视同参加学习) |
参与率不到80%的,每降10%扣1分。乡镇工委组织集中学习没有达到2次,每少1次扣2.5分。 |
8 |
全会发言
(5分) |
按大会秘书处要求在指定时间前提供全会专题发言材料 |
及时提供符合要求的大会发言材料得5分;
不及时提供或未按要求修改报送扣2分;没有提供大会发言材料,不得分。 |
9 |
年度工作(25分) |
按期保质完成年度工作计划中除本表第2-8项外的工作 |
全面完成计划,工作扎实并有创新,会议和活动记录完整,得21-25分。 |
全面完成计划,会议和活动记录完整,得16-20分。 |
基本完成计划,会议和活动记录基本完整,得10-15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