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仙居县委员会委组年度考核评比办法

发布日期:2008-10-31 访问次数:


  (2003年12月26日政协仙居县第六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政协机关各专门委员会、街道工委和乡镇工作组是履行政协职能的重要基础,是组织委员进行经常性活动的工作机构。为了进一步活跃县政协各委、组的活动,促进政协各项工作开展,根据政协章程和相关的制度,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中共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本着激励先进、鼓励争先的原则,以政协各委、组的各项工作进行全面、客观、公正地考核,推动政协组织履行职能,促进政协组织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

  二、考核范围

  县政协各专门委员会、街道工作委员会、乡镇工作组。

  三、考核内容

  考核分基本分和加分两大部分。根据各委、组制定和并经主席会议审定通过的年度工作计划执行情况以及完成常委会议、主席会议安排的各项任务情况,进行量化考核(详见考核细则)。在考核基础上,评出年度先进委、组进行表彰。

  四、考核程序

  政协各委、组的考核活动,在每年年终进行。先由各委、组进行总结自评;再由有关人员组成的考评小组在各委、组自评的基础上,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进行量化考评打分(各委、组如果对考评小组的考评结果有异议,可在考评结果公布后一星期内提请复议)。然后将考评结果报主席会议,由主席会议审议并在确定本年度先进委、组名单(草案),再提交政协常委会议审议通过。

  五、先进名额

  先进政协专门委员会2个;先进政协街道工委1个;先进政协乡镇工作组3个。

  六、表彰办法

  对被评为年度先进的专委会、街道工委、乡镇工作组,在次年的政协全体会议上予以表彰奖励。

  七、本办法经政协常委会审定通过后实施。未尽事宜,由政协主席会议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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