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争当“两好委员”活动的规定

发布日期:2008-10-31 访问次数:


  (2003年6月18日政协仙居县第六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为了进一步增强政协委员的双重角色意识,充分发挥其先进作用,使委员在本职岗位兢兢业业,在政协舞台尽职尽责,政协仙居县第六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在全县六届政协委员(包括特聘委员)中开展争当“两好委员”活动。
  
  一、开展争当“两好委员”活动的意义

  做好本职工作,认真履行政协职能,是对一名政协委员的基本要求。当前我县绝大部分政协委员都能做到这一点,但也应看到,仍有少数委员没有充分认识到自己的双重身份,存在顾此失彼的现象。因此,开展争当“两好委员”活动,是进一步增强委员双重角色意识的需要,是保证政协委员始终保持在本界别群众中的代表性需要。广大政协委员(包括特聘委员)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根据《政协章程》
和《关于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的若干规定》的要求围绕党的十六大和县第十一次党代会提出的奋斗目标,以饱满政治热情和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积极参与这项活动中,为仙居接轨大上海、融入“长三角”,实现经济跨越式发展,加快现代化旅游休闲城市建设献计出力。

  二、“两好委员”的内容

  “两好委员”是指政协委员在本单位工作好,履行政协职能好,具体要求如下:

  (一)本职工作:

  1、敬业爱岗,忠于职守,工作认真负责,年终考核称职以上;

  2、团结友爱,互助合作,关心群众,服务群众;

  3、遵纪守法,遵守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履行政协职能:

  1、遵守政协章程,热爱政协工作,履行委员义务,自觉维护政协的整体形象。

  2、关心国家大事,关注国计民生,自觉反映本界别群众的愿望和要求。

  3、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我县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献计献策;

  4、积极参加政协组织的各类会议和各项活动,每年要参加一次调研,写一件提案,反映一条信息,作一次会议发言,办一件实事、好事。

  三、组织实施办法

  (一)政协办公室、政协各专门委员会、政协街道工作委和政协乡镇工作组要在政协常委会的领导下,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各项基础工作,在广大政协委员中进行广泛宣传和发动,重视收集委员平时参加政协活动的情况,并加强与政协委员所在单位的沟通联系,及时了解和掌握政协委员在单位中的表现情况。

  (二)为保证争当“两好委员”活动顺利开展并切实取得实效,政协仙居县委员会每年对做到“两好委员”要求的政协委员进行一次通报表扬,对达不到“两好”要求的政协委员进行集中教育。

  (三)开展优秀委员评比活动。在“两好委员”中,以政协各委、组的为单位,每年度一次优秀委员评比活动。评比工作按委组推荐、政协主席会议审定、政协常委会通过的程序进行。优秀委员必须在本职工作上成绩显著,在本单位、本系统干部群众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在履行政协职能上表现出色,所撰写的提案有较高质量,所反映的信息至少有一条被各级政协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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