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政协〔2001〕11号
了解和反映社情民意既是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重要基础和关键环节,也是活跃政协工作的有效形式。认真做好这项工作,有利于党和政府把握社会各方面的情况,及时了解民情、体察民意、集中民智,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有利于调动委员参政议政的积极性,更好地履行政协职能。为进一步做好反映社情民意的信息工作,根据省政协《关于反映社情民意及政协信息工作的若干规定》精神,特制订本办法。 —、反映社情民意的原则
1、反映社情民意具有较强的政治性、政策性,必须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扣党委、政府的工作重点,按照政协章程和政协履行职能的有关规定开展工作。 2、反映社情民意要力求真实,如实地收集、反映社会实际和各界别、各阶层群众的意见、建议和呼声。 3、反映社情民意要注重质量,要注意对分散的信息进行梳理综合,并加以由表及里、由浅入深、去伪存真的分析,揭示重点、关键问题,提出有份量、有价值的意见建议。 4、反映社情民意要讲求时效,做到及时收集、整理、报送,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要一事一报、急事急报,必要时应跟踪续报。 5、反映社情民意要突出政协特色,要密切关注.群众普遍关心的重点、热点问题,注意收集散佚于民间的真知灼见。 二、反映社情民意的内容 1、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对国家和地方大政方针的制定与实施的意见、建议,特别是有关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重大决策、部署出台前后的反应。 2、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特别是有代表性的情绪变化,有识之士的警示性、批评性意见。 3、对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的意见和建议,特别是对党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勤政廉政情况的反映。 4、重大突发事件、严重自然灾害的实情,特别是消除隐患、维护稳定的意见、建议。 5、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工作中的重要情况,特别是保障政协委员正常履行职责的意见、建议。 三、收集社情民意的渠道 l、通过政协召开的全体委员会议、常务委员会会议和其他会议,及时收集社情民意。 2、通过政协委员、特邀信息员的社情民意用笺、信函、来访、电话等,广泛收集社情民意。 3、通过加强与政协委员约谈,有重点地收集社情民意和委员的意见建议。 4、从县政协及组成单位、专门委员会、乡镇工作组开展的调研、视察及其所形成的调研报告、视察报告,以及提案中收集社情民意。 5、在接待群众来访时,注意收集社情民意。 6、适时就有关问题主动约稿,或召开相关委员和代表人士座谈会,也可采取个别约谈、上门走访、问卷调查等形式,了解社情民意。 四、反映社情民意的程序 1、各专委会、乡镇组、政协组成单位、政协委员和特邀信息员将社情民意信息寄交政协办公室,政协办公室将收集到的社情民意进行逐一编号登记,并进行分类、筛选,根据内容所涉及的范围,决定专报市政协,或专报县委、县政府领导,或直接转递有关部门。 2、坚持一个口子的原则,需以《仙居政协信息》、信息专报等形式发送的社情民意和业务通讯,须经编辑、审核后,交办公室分管领导签发。对其中内容特别重要或机密程度较高的,由办公室分管领导送秘书长或主席、有关副主席签发。签发后的社情民意经印刷,分送有关领导及部门,并分门别类留档备查。 3、以《仙居政协信息》和信息专报形式发送或直接转递有关部门的社情民意,要做好跟踪反馈工作,有领导批示
或答复的,视情在《仙居政协》简报上刊发,并转告社情民意提供者。对政协委员反映的社情民意,应及时向委员寄送来稿反馈单,告知处理情况。县政协办公室定期统计、公布采稿情况。 五、反映社情民意的网络及个主体的责任要求 1、广大政协委员、政协各组成单位和政协专门委员会乡镇工作组均是反映社情民意的主体,都有权利和义务反映社情民意。每个政协委员每年至少应向县政协办公室提供一条有价值的社情民意,提出一条高质量的建议。政协各组成单位和政协专门委员会、乡镇工作组和特邀信息员,每个季度至少提供一条信息,每年至少有两条被录用信息。 2、在县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中聘请一批特邀信息员,建立反映社情民意的联系点,并保持经常性的联系。 3、县政协办公室具体负责社情民意的收集、整理,报送和反馈等工作,政协各专门委员会、乡镇工作组以及政协各组成单位落实一名反映社情民意的负责同志。 4、加强与县委、县人大、县政府以及各部门的沟通联系,建立反应快捷、渠道畅通的信息网络。 六、加强对反映社情民意工作的领导 1、县政协及政协办公室要将反映社情民意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经常研究、部署和检查。 2、要为从事政协信息工作的同志创造必要的学习、工作条件,让他们列席有关会议,阅读有关文件,参加有关培训、调研、考察、参观学习等活动,以提高他们的思想水平和业务素质。从事信息工作的同志要做到自觉地用邓小平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工作,熟悉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统战知识,掌握必要的技能。 3、要制定并严格执行信息工作保密制度,保护社情民意提供者的积极性。 4、县政协每年召开一次全县政协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会议,交流、探讨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的经验体会,不断提高反映社情民意工作的质量。 七、反映社情民意的激励机制 l、县政协每年开展一次总结评比活动,对反映社情民意积极的委员和成绩突出的单位及信息工作者进行表彰,并给予精神和—定的物质奖励。 2、县政协办公室对采用的社情民意稿件,按以下办法计分付酬和奖励,稿酬和奖金按年度发放。 (1)凡被《仙居政协信息》采用的信息件,基数内每条5分、基数外每条记10分。录用信息被县委、县政府领导批示或答复的加10分。 (2)转报全国政协、省政协、市政协的信息,一经转报录用,分别记给40分、20分、1分;被全国、省、市领导批示的,加倍计分,部门领导批示的折半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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