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居县人民政府关于办理县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制度

发布日期:2008-10-31 访问次数:


                仙政办发[2001]35号

  为了认真做好县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落实工作,不断提高办理质量,使办理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特制定本制度。

  一、责任分解。每年“两会”后,县政府召开交办会议,将建议、提案移给有关部门承办,明确任务。同时,各部门也要召开交办会,把建议、提案分解到各科室及下属单位,再具体落实到人。

  二、答复审核制度。各部门在办理过程中,要先由具体经办人在调查研究基础上拟定初步答复意见,经科室负责人修改后统一送本部门办公室主任核稿,再交分管领导审核,最后由本部门主要领导签发,这样由下至上层层把关。在审核过程中,要统一行文格式,并对办理意见、文字等方面严格把关、修改。

  三、联合督办制度。县府办作为县政府系统办理工作的总归口部门,要积极会同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提案委,联合对承办单位办理工作进行检查督促。一是建议、提案办理中联合督办,协调解决办理中存在的问题,督促承办单位在期限完成办理任务;二是年终联合督办,对各单位承办的建议、提案进行全面清理,检查各单位向代表、委员承诺解决的问题是否兑现,列入计划的任务是否实施完成;三是通报督办情况,每次联合督办后,将督办情况以简报形式通报各承办单位,对按时保质完成办理的单位给予表扬,对不能按时完成或完成质量较差的单位给予批评,同时对阶段的办理工作提出要求。

  四、沟通联系制度。各部门应采用电话信函、请进来座谈、走出去上门面商、组织视察调研等办法征求代表、委员意见,形成“沟通联系制度”。也就是要做好事前、事中、事后“三联系”。事前联系,就是对建议、提案在答复前,要先认真听取代表、委员的意见,吃准建议,提案的精神实质和宗旨所在;事中联系,就是在答复过程中,针对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加强同代表或委员联系,及时沟通;事后联系,就是在答复之后,收集反馈意见,对反馈不满意的建议、提案,及时予以重新办理,重新答复,使代表、委员满意。
五、考核奖惩制度。每年年终县府办会同县人大常委会和县政协办事机构,对各承办单位进行考核评比,表彰在办理工作中成绩显著的承办单位和主管领导及承办人员,对办理不力的单位,要通报批评,以促进建议、提案办理工作。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