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仙居县委、仙居县人民政府: 工业用地问题一直是我县广大干部群众和企业十分关注的热点问题,在新增建设用地受到严格控制的形势下,如何以创业创新的精神,盘活存量工业用地,对于缓解我县工业用地紧张局面,拓宽工业经济发展空间,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此,县政协常委会就如何盘活存量工业用地进行了调研,并召开县政协七届六次常委会议开展专题协商。现将经常委会审议通过的建议案报送给你们,供决策参考。 一、我县工业用地现状分析 县委、县政府对解决工业用地问题十分重视,特别是2003年以来,在加强工业用地管理上出台了一些政策,推进了工业经济快速发展。但由于种种原因,我县工业用地仍存在以下主要问题:一是厂房空闲,主要有二种类型:一类是企业搬迁造成的老厂房空闲,另一类是企业生产经营变化导致的厂房空闲。二是企业低效用地普遍。据调研组对全县工业用地企业的不完全调查,亩均税收为零的企业有41家,用地面积517亩;亩均税收少于5000元的有67家,用地面积1060亩;亩均税收为5000元至1万元的有20家,用地面积247亩;亩均税收为1万元至2万元的有48家,用地面积593亩。据有关部门反映,工艺品城去年税收6000万元左右,亩均税收较低。三是工业用地闲置。据初步了解,目前我县共有闲置企业用地14宗,面积123.14亩。四是改变用途。城区一些企业搬迁后,因规划等原因出现出租等现象;也有少数企业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擅自将工业用地改变为商业、住宅等用地。据初步了解,改变用途的土地有13宗,面积103.78亩。 我县工业用地存在这些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由于管理欠到位,工业用地出现的问题没有得到及时有效解决。 我县在工业用地工作上存在“重供地、轻监管”的现象。二十世纪90年代以来,当时由于历史原因,在招商引资过程中,对企业用地的前置工作没有很好把关,对用地企业的后续建设缺少统一规范的约束机制和必要的跟踪监督机制,加上土地管理体制及政策法规多次调整,工作没有及时跟上,一些政策没有及时兑现,导致我县工业用地累积了不少问题。2003年全国土地市场治理整顿后,一些县市加大了对存量工业用地清理的力度,规范了用地管理,而我县开展这项工作成效不明显。特别是对2003年前出现的问题没有及时有效地解决,导致积累的问题越来越多。有的部门和乡镇、街道在存量工业用地的管理上又互相推诿,使工业用地管理工作处于被动局面。有关部门工作档案管理不规范,全县工业用地底数不清。 (二)工业用地流转机制尚未形成,造成工业用地无法正常流转。 我县对企业间土地使用权的流转缺乏相应的鼓励政策,加上历史问题比较多,如“两证”问题,划拨未转出让问题等,导致企业间土地使用权无法正常流转,工业用地出现私下交易,造成政府土地收益流失。另外,土地储备中心作用也没有得到应有发挥,我县土地储备中心设立后,对其功能定位尚未引起足够重视,没有很好地落实储备资金和人员,没有赋予其应有的职责和权力,土地储备中心形同虚设。该中心仅在设立之初收储过2宗土地,之后一直流于形式。由于土地储备中心没有真正发挥收储功能,使一些土地使用权无法进行流转。 (三)受国家宏观调控影响,部分企业经营状况不理想。 去年以来,人民币升值、出口退税税率下降、节能减排等宏观因素,对我县工艺品、医化两大工业支柱产业造成很大影响,尤其是工艺品行业严重滑坡,一些企业出现减产、停产现象,从而造成厂房空闲。同时,我县前几年积极鼓励企业入园,但在企业入园后,又没有采取切实措施对老厂房进行处置,导致一些厂房出现空闲。 此外少数企业受利益驱动,擅自改变土地用途获取利益。 二、对开展“清闲促产”工作和加强工业用地监管的建议 解决工业用地问题是贯彻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是当前深入开展“服务工业、推进项目”百日行动的一项重要工作。在国家实行节约集约用地的政策背景下,要解放思想,用创业创新的精神来解决工业用地中存在的问题,坚持开源与节流并举,通过开展“清闲促产”工作(清理空闲厂房、低效用地、闲置土地、擅自改变用途土地等,促进企业增产增效),加强用地监督管理,建立长效机制,促进我县工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为此建议: (一)领导重视,形成共识,切实开展“清闲促产”工作。 1、统一思想,提高对“清闲促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做好“清闲促产”工作有以下三方面的重要意义:一是可以从盘活工业用地中赢得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空间,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二是企业在经营不理想的状况下,可以盘活闲置资产,为企业进一步发展提供动力;三是可以规范今后的用地行为。但“清闲促产”工作涉及的利益主体多、触及利益深,工作量大、面广、难度高、任务艰巨。因此,要统一思想,形成共识,切实加强领导,把“清闲促产”工作摆上议事日程,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盘活存量工业用地,提高我县的集约用地水平。 2、成立领导机构,组建工作班子。要成立仙居县“清闲促产”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抽调有关部门业务骨干组成强有力的工作机构。 3、摸清底数,建立数据库。开展“清闲促产”工作,摸清底数是基础。要采取有力措施,在全县各乡镇、街道、工业园区中开展工业用地普查,对各种类型的存量工业用地进行全面排摸,为制定政策打下基础。 (二)出台政策,分类处置,促进工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 根据我县工业用地历史和现实的状况以及国家现有法律、法规,以“清闲”为手段,以“促产”为目的,以“鼓励流转、政企双赢”为原则,制定具有较强可操作性、符合政府和企业双方利益的政策措施,对工业用地问题进行分类处置,从而提高工业用地的利用率和产出率。 1、切实采取措施,促进低效用地增产。一是有关部门可以发挥土地使用税的杠杆作用,按土地使用税的上限标准征收,提高土地保有成本,促使低效用地企业腾笼换鸟。二是对低效用地进行分类处置、限期促产。可考虑先将亩均税收在5000元以下的列为首批“清闲促产”名单,由新闻媒体予以公布,国地两税进行重点监管和稽查,并要求企业明确可行的达产方案和时间要求;对亩均税收0.5-2万元的,名单提交相关部门作为日常监督重要依据,并要求企业明确可行的达产方案和时间要求。 2、分门别类,对空闲厂房和用地进行流转、收储。对规划为工业用地的空闲厂房,在不改变用途的情况下鼓励企业按规定进行流转,如果是划拨土地的,先收取一定出让金,转为国有出让土地后,再进行流转;对于企业不愿流转的,由土地储备中心收储,收储价为企业取得土地成本加利息加企业投入成本加效益损失,或由中介机构对企业土地、厂房按照当前市场价进行评估,再由土地储备中心收储拍卖。对规划为非工业用地的空闲厂房,由土地储备中心收储拍卖,拍卖所得减去收储价后,从其它渠道以适当比例返还企业,用作企业继续发展之所需。 3、依照法律法规,认真处置闲置用地。对闲置用地的处置,按照法律规定,针对闲置时间和原因不同的情况,采取不同方式进行处置:一是对土地闲置满两年、因企业自身原因造成闲置的,依法无偿收回;因政府工作不到位造成闲置的,有关部门、乡镇应采取有力措施,落实好相关政策,限期排除障碍,帮助企业尽早开工。二是对土地闲置满一年不满两年的,收取土地闲置费,并督促其动工建设。三是达到法律规定要求但未达到招商引资合同要求的,限期动工、限期投产。 同时,应出台政策,对少数已改变土地用途的企业予以处置,以杜绝蔓延。 (三)完善土地流转机制,规范土地二级市场,促使工业用地合法流转。 土地储备中心的有效运行对于严格土地管理,加强土地调控,规范土地市场运行,促进节约集约用地,提高建设用地保障能力具有重要意义。因此,要树立全县建设用地“一盘棋”的思想,充分发挥土地储备中心在土地流转中的作用,加大财政资金的支持力度,配强储备中心工作人员。同时,应制定鼓励企业间土地使用权合法流转的政策,鼓励企业通过收购、合并、转让及工业出租等方式进行合法流转,使空闲、低效用地向效益较好、急需用地的企业转移,达到生产要素优化组合之目的。 (四)落实工作责任,部门乡镇联动,加大工业用地批后监管力度。 1、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由于工业用地情况复杂,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可使处置工业用地问题更具灵活性。联席会议由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和发改、经贸、国土、建设、园区管委会等部门以及乡镇、街道领导共同组成,主要负责及时研究解决工业用地批后管理中出现的各种具体问题。 2、建立工业用地批后使用复核验收机制。企业项目竣工后,由经贸局牵头,发改、国土、建设、园区管委会等部门联合对项目用地控制指标和土地出让合同约定事项进行复核验收,保证投资强度、容积率、绿化率、厂房层数、亩产率等各项规定指标达到要求,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符合条件的,要及时办理“两证”,为企业创造宽松的发展环境。 3、建立日常跟踪监管机制。相关部门、乡镇要确定专人,对工业用地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的监管。要构 建预防违法的执法监管体系,早发现、早报告、早制止,防止土地闲置、改变用途等用地违法行为的发生。对在土地监管中失职、渎职的相关人员,要追究其相应责任。同时,对重大、典型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可在媒体上公开,接受社会舆论监督。 4、建立集约用地考核机制。建立土地供应率、项目开工率、土地利用率、土地闲置率、项目投资到位率五大集约用地指标评价体系,将乡镇街道和园区管委会的土地利用集约情况,与年度用地计划指标分解和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进行挂钩。 政协仙居县委员会 二00八年六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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