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仙居县委、县人民政府: 我县旅游产业历经十年发展,已经初步完成了起步阶段。随着台金、诸永两条高速公路的相继贯通和全国旅游市场新的变化,我县的旅游产业将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如何冷静思考和认真分析我县旅游产业十年来的发展状况,主动应对和正确把握新一轮发展的历史机遇,加快实现县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的“把我县建设成为长三角地区重要的旅游休闲胜地”的战略目标,这是全县上下特别是旅游产业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为此,县政协主席会议就“发展我县旅游产业”课题,组织开展专题调研。现将经审议后的建议案报送,供决策参考。 一、十年来我县旅游产业发展情况 十年前,我县旅游业一片空白,外界对人间仙境的奇山秀水、古风神韵知之甚少。1997年9月,仙居县风景旅游管理局成立。十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重视下,我县的旅游业走过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的发展历程。 (一)经济指标快速增长。旅游人次从1998年的5.3万增长到2006年的215万,年均增幅58%;旅游门票收入从1998年的40万元增长到2006年的2160万元,年均增幅65%;旅游综合经济收入从1998年的1000多万元增长到2006年9.2亿元,年均增幅36%;2006年旅游综合经济收入相当于GDP比重的15%。 (二)品牌建设颇有成效。2002年5月,158平方公里的仙居风景名胜区被列为第四批国家级风景名胜区,2005年12月又被列为国家AAAA旅游区。皤滩古街、高迁古民居先后被列为省级历史文物保护区。响石山景区被列为市级风景名胜区。神仙居景区被评为浙江十大游客喜欢的景区之一,被列为浙江省作家协会创作基地。“仙居——仙人居住的地方”的品牌效应初步形成。 (三)产业发展初具规模。“吃、住、行、游、购、娱”六大旅游产业要素逐渐形成。至2006年底对外开放的景区(点)达7个,基本构建了“山、水、林、古、月”的景区框架;全县拥有四星旅游饭店1家,三星旅游饭店2家,其余饭店、宾馆180多家,总床位5000余张;国内旅行社12家,年地接量达30万人次,居台州之首;以手工艺品和农副产品为主的旅游购物店有20多家;以“八大碗”为代表的传统菜谱逐渐成为旅游餐饮的特色菜肴。 二、发展我县旅游产业的有利条件和不利因素 (一)有利条件 1、党委、政府的重视。县委、县政府对旅游业发展相当重视,把旅游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明确提出“建设长三角地区重要的旅游休闲胜地”的战略目标,并把旅游产业发展、旅游产业升级作为旅游业发展的重要内容。 2、独特的资源禀赋。首先是具有得天独厚的原生态自然景观。我县山川秀美,生态环境良好,符合当今城市居民向往自然的旅游市场需求。其次是具有积淀深厚的历史文化。佛教、道教、儒教文化渊远流长,古镇、古民居古韵浓郁,蝌蚪文、摩崖古文字神秘莫测,适合现代人访古探幽。再次是具有丰富的物产资源。有果中珍品杨梅,“中华第一鸡”之称的三黄鸡以及琳琅满目的工艺礼品等。 3、优越的区位交通。台金、诸永两条高速公路即将贯通,35省道东段改建工程也将竣工,仙居将成为浙东南的交通小枢纽,与宁波、杭州、上海等大中城市及周边县市的时空距离骤然缩短,区位交通优势凸显。 (二)不利因素 1、思想认识不够到位,发展思路不够清晰。尽管我县旅游业的发展目标已经明确,但各级对旅游业所处的位置和所起的作用还不太清楚,对农业、工业、旅游业的相互关系认识模糊。对旅游业具体发展什么、怎么发展,思路都不是很明晰。抓工作往往就事论事,停留在一般号召上,缺乏切实可行的措施。许多干部群众还存在着一些认识上的误区:有的认为重视旅游会影响其它产业的发展;有的认为政府主导就是忽略市场运作;还有的甚至认为发展旅游就是单纯开发景区(点)等。以致周边县市在解放思想、加大投入、创造环境、形成合力等方面狠下苦功时,我县却基本停留在原来的发展认识、发展模式和发展水平上。 2、管理体制不够科学,工作机制不够完善。体制上,缺乏一个统一的协调管理机构;机制上,没有形成一整套抓旅游的工作机制。旅游管理部门的职能没有得到有效发挥;涉旅部门职能交叉,各行其是,相互扯皮、推诿的情况时有发生;有的乡镇认为发展旅游是旅游部门的事,碰到问题不去积极配合解决,工作形不成合力。 3、产业政策不够配套,发展资金投入不足。《仙居县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尚未出台,《县委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中一些内容与目前旅游产业发展不相适应,招商引资政策、旅游项目用地政策在具体操作中缺乏吸引力,其它与旅游产业发展相关的管理条例、办法尚未出台。政府与社会资金对发展旅游产业的投入严重不足。鉴于我县财政的实际情况,十年来县政府在旅游基础设施上投入不够,近几年旅游年度发展基金也只有200万元,与桐乡、淳安、缙云等县市相比差距甚远。近年来,我县旅游项目招商引资虽在努力推进,但成效不明显。已招商项目因资金短缺、土地制约等种种原因,项目建设步履艰难,有的甚至成了“半拉子”工程。 4、景区建设低、小、散,旅游产品类型单一。近几年,我县景区建设进展缓慢,景观还是停留在原来的格局上。景区建设低、小、散,景点个性不突出,缺乏文化内涵,表现肤浅,参与体验的项目很少。景区游线走回头路较多,瞬时容量有限,单点游程较浅,逗留时间短。景点间的积聚互补程度较低,没有形成规模效应。旅游产品比较单一,同质化严重,文化类旅游、休闲旅游、度假旅游、乡村旅游等其它类型的旅游产品缺乏。 5、旅游要素不配套,发展环境不尽如人意。“吃、住、行、游、购、娱”六大要素与旅游产业发展要求不相适应。“行”的方面,尽管外部大交通问题即将得以解决,但内部的小交通还不理想,道路等级低、路况差,景区之间的线路缺少衔接,远未达到“舒适、快速、顺畅”的旅游交通要求;“购”、“娱”要素发展严重滞后,“白天看景,晚上睡觉”是很多入住仙居游客的无奈感叹;“吃”“住”方面,大小宾馆档次参差不齐,中高档宾馆严重缺乏,很难满足自驾游等众多游客的消费需求。“美丽的风景,破烂的城市”是游客对仙居的普遍反映;旅游服务意识薄弱,许多涉旅企业和个体商家在旅游旺季哄抬物价,欺客宰客现象时有发生,“人人都是旅游环境,个个关乎仙居形象”的旅游社会氛围尚未形成。 三、推进我县旅游产业又好又快发展的建议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我县发展旅游业具有独特的优势和美好的前景。经过十年的发展,已经奠定了良好的基础。着力培育、大力发展旅游产业,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我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举措。前十年我县旅游业主要是依靠资源走数量扩张之路,后一阶段旅游业的发展应是依靠内涵走质量提升和外延拓展之路。因此,我们必须认真审视面临的机遇和挑战,紧紧围绕“建设长三角地区重要的旅游休闲胜地”的战略目标,加强党委领导,强化政府主导,突出工作重点,破解要素制约,加大工作力度,切实解决我县旅游产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尽快实现我县旅游从观光型向休闲型、从过境地向目的地的转变。 (一)加强政府主导作用,切实推进我县旅游产业发展 1、要统一认识,解放思想。根据市委主要领导对我县提出的“生态立县、工业强县、旅游兴县、以农富民”的工作要求,县委、县政府要正确把握农业经济、工业经济、旅游经济三者之间的关系,树立大旅游的理念,切实把旅游业作为我县县域经济的支柱产业来培育和发展,理清工作思路,列入工作日程,落实工作措施。每年要召开规模较大的全县旅游经济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全县旅游工作。要加大宣传力度,把全县干部群众的思想认识统一到“旅游兴县”的目标上来,进一步正确认识旅游产业在我县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掀起新一轮旅游发展的高潮,尽快使我县旅游从观光型向休闲型、从过境地向目的地的转变,努力实现“把我县建设成为长三角地区重要的旅游休闲胜地”的战略目标。党委、政府要在工作安排、措施制定、机制创新上解放思想、勇于开拓。各涉旅部门在服务旅游工作中,要把原则性和灵活性有机地结合起来,尽最大努力为我县旅游产业的发展提供服务。 2、要发挥好政府的指导协调作用。要对可以利用的一切旅游资源进行宏观指导、统筹管理。要加强旅游区域合作发展、旅游产业联动和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的利益协调,确保我县旅游产业的有序和可持续发展。 3、要制定好规划和扶持激励政策。要修订出台符合我县实际的旅游产业发展规划,进一步明确旅游产业发展方向。城市建设、土地利用规划以及农业、林业、交通、水利、文化等发展规划,必须与旅游规划相衔接,统筹考虑旅游功能,确保旅游资源得到合理开发和利用。要在保障旅游建设用地、积极招商引资、拓展旅游市场、旅游项目开发经营等方面,制定扶持政策。要制定符合我县实际的利益分配政策,调动全县上下的积极性,努力形成县、乡(镇、街道)村三级联动发展旅游的格局。 (二)整合旅游资源,明确发展重点 1、要整合旅游资源,做强“四大游”。我县的旅游资源丰富,但是规模小、分布散。要使旅游形成强大的市场效应和市场竞争力,必须整合旅游资源。按照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原则,做强“四大游”。要做强以神仙居景区为核心的山水风光游。着力打响“神仙居”的品牌,这是我县旅游发展的重中之重。因此,要尽快建设大神仙居景区,通过内接外连,把雪洞、公盂岩、景星岩、龙潭瀑、淡竹休闲谷、蝌蚪崖等游赏区连接起来,使整个风景名胜区连为一体,扩大容量,形成规模,避免走回头路。同时,加强景区(点)改造,丰富旅游内容。要做强以“农家乐”和农业休闲观光园区为主的乡村游。要依托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在景区(点)附近发展以提供农家餐饮、农家住宿、农事参与、民俗文化体验的规模较大,上档次的“农家乐”;建设一批特色各异的农业休闲观光园区,为游客提供果园观光、采摘、垂钓、餐饮等多项休闲服务。要做强以大兴寺、大佛寺、括苍洞为核心的宗教游。利用大兴寺历史悠久和摩崖石刻的优势,可重新建造一定规模的寺院。利用大佛寺的自然条件,塑造100多米长的卧佛。利用全国道教“第十洞天”的优势,依托括苍山丰富的山水资源,结合括苍水库和麻姑岩,建设括苍洞景点。要做强以皤滩古镇为核心的古迹游。以皤滩古街为基础,整合搬迁或复制模拟高迁古民居、枫树桥三透九门堂,桐江书院等全县古建筑,对皤滩古镇进行扩建,并与永安溪整治相结合,打造一个规模宏大的江南商贸古镇,提高旅游市场的竞争力。文化、旅游等相关部门要着重对我县宗教文化、古文化等资源进行调查、发掘、整理、分类,并抓紧规划、筹建下汤遗址博物馆和花灯文化博物馆,以丰富我县旅游文化内涵。 2、要开辟观光游览旅游线,构建大旅游网络。在继续做强做精大神仙居景区和皤滩古镇两大品牌景区的同时,根据我县景点分布和地域情况,县内还可开辟四条游览观光线。东线:福应—下各—双庙—朱溪。沿途观赏大兴寺、括苍洞、括苍森林公园、翁森公园、石壁、方岩等景点。南线:步路—上张。沿途观赏石新郎石新娘、狮子洞、西塘岩画、姚岸县委旧址、滕山古树群、六亩田“农家乐”等景点。中线:淡竹。沿途观赏天柱岩、淡竹古村落、龙潭瀑布、上吴石头村、淡竹休闲谷等景点。西线:横溪—湫山。沿途观赏下汤遗址、大佛洞、神龙谷、响石山、下岸水库等景点。努力形成我县“一景、一区、一镇、四线”(即仙居风景名胜区、神仙居旅游度假区、皤滩古镇和上述四线)的大旅游网络,拉长游程,增加游客逗留时间,改变目前“仙居二日游”的状况。 (三)加快神仙居旅游度假区等旅游配套设施建设,促进我县旅游业的“两个转变” 1、要尽快建设神仙居旅游度假区。神仙居旅游度假区建设是我县旅游业从观光型向休闲型转变、从旅游过境地向目的地转变的关键,是实现留住游客,把旅游门票经济转变为产业经济的重要依托。县委、县政府要成立神仙居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具体负责神仙居度假区建设和管理工作。同时,要突破土地制约因素,将政府主导和市场运作有效结合起来,集中攻关,积极开展招商引资,使这一2003年省政府批准、至今仍未动工的项目尽快上马。 2、要加快建设游客接待服务中心、高档星级酒店、娱乐购物餐饮特色街。为方便游客集散,尽快在白塔关后即两条高速公路的出口处建造大型游客接待服务中心,为国家级景区和省级度假区提供配套。要加快一批高中档星级酒店建设,提升整体接待质量和服务水平。要加快在城区、白塔建设若干条旅游商贸娱乐餐饮特色街。 3、要加强区内交通建设。要做好高速公路出口与景区间的道路衔接,加快旅游交通专用道的规划建设。整顿通往景区道路上的农粮乱晒、垃圾乱堆、占道经营等现象,确保道路通畅。 (四)强化市场运作,创新经营机制 1、要成立国有资本控股的仙居旅游发展公司。以股份制形式成立仙居旅游发展公司,实行政府控股,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寻求社会资金参股。通过公司开发建设旅游项目。积极创造条件,逐步改变目前景区经营模式。在这方面,桐乡市的做法值得借鉴。为做好乌镇二期工程开发,桐乡市由市财政和有关部门共同出资成立股份公司,同时积极开展招商引资,目前已成功引进中青旅参股(中青旅已投入3.5亿)。在宣传营销上,桐乡市通过送股份的形式(送了2000万股),委托上海东方台做广告,进行宣传营销。 2、要采取有效方式,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旅游是一个大产业,政府性投入和项目招商是必须同时迈步的两条腿。由于旅游项目投资额较大,投资回报期较长,旅游淡旺季现象比较明显,经营风险相对较大,单靠景区招商很难吸引资金。目前旅游项目招商成功的经验是景区(点)的开发经营权加上景观房产。缙云把仙都景区周边600多亩土地划拨给仙都风景旅游区管理委员会,进行招商融资,作旅游开发之用。龙游、诸暨都采取这种做法来吸引投资商。所以,我们也应解放思想,在旅游项目的开发和供地政策上要给予优惠。 (五)合力兴旅,优化发展环境 旅游产业发展牵涉面广、竞争激烈。为实现我县旅游发展的宏伟目标,我们必须加强对旅游工作的领导,凝聚各方力量,调动全社会的积极性,努力营造“政府重视旅游,部门支持旅游,社会关心旅游,群众善待游客”的合力兴旅氛围,为我县的旅游产业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1、要加强领导,形成合力。要成立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全县旅游产业发展的规划、开发和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应由县党政主要领导担任组长,下设办公室。旅游局要做好全县旅游规划、工作指导、招商引资、行业管理等工作。旅游工作重点乡镇要设立旅游工作机构,明确一名副乡(镇)长重点抓好旅游工作。各部门、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旅游经济发展工作,切实加大对旅游工作的支持力度,将本部门、本乡镇的工作与旅游产业发展有机地结合起来,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2、要切实提升城市品位。根据旅游业发展的需要,要切实加大县城基础设施力度,加强对市民的教育,提高市民素质,持之以恒地整治城区环境卫生和交通秩序,积极开展争创优秀文明城市、卫生城市、旅游城市等活动,切实提升城市品位,改变城市形象。 3、要提高旅游服务质量。加强对旅游从业人员的培训,积极引进当前发展旅游所紧缺的各类优秀人才,努力建设高素质的旅游从业队伍。要依法加强行业管理、行风建设和旅游市场秩序的规范工作,严厉打击欺客宰客等不良行为。 4、要加大旅游宣传促销力度。要完善旅游企业与政府联动的旅游宣传促销机制,大规模、多层次、全方位地开展旅游宣传促销活动,打响“仙居——仙人居住的地方”的旅游品牌,不断提高仙居旅游的知名度和吸引力。要通过各种节庆活动和重要赛事来营造声势,如利用我县针刺无骨花灯的唯一性和独特性,举办“中国·仙居国际花灯节暨杨梅旅游节”等节庆活动。要利用好名人效应,可请名人做仙居旅游的形象代言人,请名歌星唱响以我县为题材的歌曲等。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平台,特别是在中央台以广告的形式宣传仙居,迅速提升我县旅游知名度。要精心制作宣传我县风光的广告片、画册、旅游地图。要加强区域合作,利用与周边地区旅游资源“主题贯通”或“优势互补”的特点,加强与温州、金华、宁波等地区的联系,形成区域合作网络。 政协仙居县委员会 二OO七年七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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