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仙居县推进全域旅游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意见的公告

关于公开征求《仙居县推进全域旅游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意见的公告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省、市关于加快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切实发挥仙居旅游产业的“超支点”作用,着力推动仙居旅游业发展,结合仙居县全域旅游发展现状,仙居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组织起草了《仙居县推进全域旅游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现将《仙居县推进全域旅游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含公平竞争审查征求意见),以便进一步研究、修改。征求反馈意见截止至2026年3月30日   

 

联系单位:仙居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址:仙居县省耕西路77号5楼

联系人:王雪妮

联系电话:0576-89328823

注:以单位名义反馈的,请在反馈意见后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以个人名义反馈的,请在反馈意见后注明姓名、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仙居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6年2月28日



仙居县推进全域旅游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旅游发展的系列重要论述,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部署要求,拥抱高铁时代,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把仙居建设成为现代化中国山水画城市和世界级旅居目的地,为全省“两个先行”贡献仙居力量,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意见。

一、明确旅游发展思路

(一)总体思路:对标“重要窗口”新目标新定位,以建设现代化中国山水画城市为战略目标,以“两个先行”为指引,把得天独厚的生态优势转化成经济社会发展胜势,发挥旅游“一业兴百业”的带动作用,孵化一批新产业、新业态,实现各个产业的提档升级,构建全域旅游共建共享新格局,把仙居打造成全国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样板地与世界级旅居目的地。

(二)发展目标:围绕建设现代化中国山水画城市这一总体目标,打造世界级旅居目的地,不断挖掘富有特色的旅游资源,加大旅游产业融合开放力度,发展融合新业态,推进全域统筹规划、全域合理布局、全域服务提升、全域系统营销。

二、设立全域旅游高质量发展资金

(三)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规模、使用方向。县财政统筹安排旅游高质量发展资金,重点用于品牌创建、宣传推广、规划编制、项目谋划、人才培育、文旅活动、配套设施建设、智慧旅游建设、“微改造、精提升”行动、政策兑现、新业态培育以及能够促进或带动全县旅游产业发展的其他项目。

三、完善旅游产业配套基础

(四)提升旅游休闲度假服务体系。完善高速公路服务区、高铁站、客运站、公交站点和旅游要道的游客咨询和配套服务功能;完善旅游交通和各节点的标识标牌;完善智慧旅游服务。

四、推进旅游产业品牌创建

(五)鼓励景区提质升级。对新评定为国家AAAAA、AAAA、AAA级旅游景区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0 万元、50 万元、30万元。通过评定性复核的,按创建奖励金额5%奖励。

(六)鼓励乡村旅游提升发展。对成功创建浙江省金AAA级景区村庄的,给予一次性奖励 30 万元。对新评定为全国乡村旅游重点镇、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10 万元。

(七)鼓励民宿产业加快发展。被首次评定为省白金级、省金宿级、省银宿级旅游民宿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5万元、8万元、3 万元。被评定为省级“千宿”的民宿,给予一次性奖励1万元;被评定为省级文化主题(非遗)民宿的,给予一次性奖励2万元;获评的省等级民宿通过评定性复核的,按创建奖励金额5%奖励。

(八)鼓励旅行社品质提升。对首次评定为省五星级、四星级品质旅行社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20万元。通过评定性复核的,按创建奖励金额 5%奖励。

(九)积极推进“百县千碗”工程。鼓励本县旅游餐饮企业积极推进“诗画浙江·百县千碗”工作,对新评定的省级和市级美食旗舰店、示范店、体验店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8万元、5 万元、3 万元和 3 万元、2 万元、1 万元。

(十)鼓励参加赛事活动。参加国家级、省级、市级文旅部门组织的赛事、活动,交通、住宿、差旅费用可参照公务出差标准和要求予以适当补助;展位予以适当补助。

(十一)鼓励旅游商品开发。鼓励开发具有仙居特色的文创(非遗、文博)产品、农副土特商品、民宿伴手礼等文旅商品,在国家级、省级、市级文旅部门组织的评选中获奖的,分别给予开发者一次性奖励 3 万元、2 万元、1 万元。

五、拓展旅游营销市场

(十二)鼓励开通过夜团队直通车。对县外旅行社在客源地设立经营机构招徕游客,开通仙居旅游过夜团队直通车线路,定期发班,全年班次达 25 班以上(当日发车仅算1 班,每班实际购票人数不少于 20 人),购票游览一个5A 级景区并在仙居住宿一晚以上,且符合上述要求的年累计游客实际住宿总量达到1000人·夜以上的,给予过夜团队直通车线路奖励。具体奖励标准如下:

实际住宿总量

第一夜

第二夜

远端市场系数

0-2500人·夜(不含)

48/人·夜

30元/人·夜

 

实际奖励金额*1.4,奖励条件为“全年班次达20班以上(当日发车仅算1班,每班实际购票人数不少于20人),年累计游客实际住宿总量达到800人·夜以上”

2500-4000人·夜(不含)

50/人·夜

4000人·夜以上

53/人·夜

备注

1.远端市场:浙江、上海、江苏、安徽、江西和福建六省(市)以外地区;

2.入统企业(单位)住宿:第一夜奖励金额再增加5元/人·夜;

3.客源地:省内以地级市为限,省外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限。

 

(十三)鼓励来仙疗休养。鼓励积极招徕疗休养客源。对县外旅行社积极招徕疗休养游客购票游览一个 5A 级景区并在仙居住宿一晚以上,且符合上述要求的年累计游客实际住宿总量达到300 人·夜以上,给予疗休养客源招徕奖励。具体奖励标准如下:

实际住宿总量

第一夜

第二夜

第三夜

0-600 人·夜(不含)

60 元/人

30元/人

20元/人

600 人·夜以上

70 元/人

备注

享受该项奖励不再享受直通车旅游线路奖。

(十四)鼓励乡村旅游发展。对县内旅行社组织县外旅游团队购票游览一个5A级景区、在仙居住宿一晚及以上,并游览仙居四大精品片区村庄的团队,给予乡村旅游奖励。游览时间需在景区门票所载日期的前后48小时内。游览万年文化、高铁滨溪精品片区村庄的,按8元/人给予奖励;游览东部运动精品片区村庄的,按10元/人给予奖励,具体村庄及经营业态以县文广旅体局公布名单为准。

(十五)鼓励全民共创。鼓励文旅企业和游客在社交平台分享在仙居的旅游经历、实拍美图和体验视频,对在社交平台(抖音、小红书、视频号)发布的作品,当月达2万点赞总量的,给予全民共创奖励。当月作品点赞总量位居第一名的,给予3000元奖励,点赞总量第二、三名的,给予1500元奖励,点赞总量第四至十名的,给予1000元奖励,单账号每个月可投稿多条。除当月奖励外,全年作品点赞总量位居第一名的,给予3万元奖励,点赞总量第二、三名的,给予2万元奖励,点赞总量第四至十名的,给予1万元奖励。

(十六)鼓励研学旅行。对县内旅行社招徕县外研学旅行团队购票游览一个5A级以上收费景区,并在仙居住宿一晚级以上,且符合上述要求的年累计游客实际总量达到2000人以上的,给予10元/人奖励(1人起奖)。享受该项奖励的团队不再享受其他县内旅行社奖励。

 六、加强旅游人才队伍建设

(十七)鼓励提高职业资质。对新取得(新引进)国家初级(中级、高级)导游员资格、在仙居从事导游工作满1年且每年地接带团 30 次以上的,专职导游给予一次性5000 元(1万元、2万元)的奖励(兼职导游按 80%奖励);晋升的,给予等级差额奖励。对于考取外语导游证的,一次性奖励5000 元。

(十八)鼓励提高技能水平。对旅游从业人员参加国家、省、市各级旅游管理部门举办的行业技能比赛获得一等奖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 2 万元、1 万元、5000 元;获得二等奖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 1 万元、5000 元、3000 元;获得三等奖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 6000 元、3000 元、2000 元。对参加国家、省、市各级旅游管理部门举办的各类讲解员大赛获得金牌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 1 万元、5000 元、3000 元;获得银牌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 6000 元、3000 元、2000 元;获得铜牌或其他设立的相应奖项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3000 元、2000 元、1000元。

七、附则

(十九)本文件中,品牌创建后升级的,按等级差额奖励。同一奖励对象,同一内容,同一年度获得多项奖励的,就高奖励一项。未涉及的旅游新业态等特别重大的旅游项目及事件采取“一事一议”政策。列入“一事一议”政策扶持的对象不重复享受相关政策。项目经费遵循“从高、从优、不重复”原则。

(二十)凡符合申请条件的单位或个人,必须提供台账等相关资料,项目的实际投资额均需经符合资质的中介机构审核(出具决算报告)并附有效票据(正式发票等),并按要求如实向县文广旅体局提供相关指标报表,服从县文广旅体局的监督管理,积极参加县文广旅体局组织的宣传促销、职业培训、地接考核、数据上报等行业活动,全年无重大旅游投诉和安全责任事故。不按时报送、弄虚作假的,取消奖励资格。

(二十一)本文件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其他政策与本文件冲突的,以本文件为准。《仙居县推进全域旅游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仙政发〔2025〕2 号)及仙文广旅体〔2025〕14号仙居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仙居县旅游市场营销奖励政策实施的细则同时废止


发布时间:2026-02-28
截止时间:2026-03-30

意见采纳情况


2026228日,通过中国·仙居门户网站就修改内容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截至2026年3月30日,未收到相关意见。

 

                 仙居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6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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